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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宣传】市药监局 第一监管办实施“一案三告知” 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28 16:45

为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树立包容审慎监管与廉洁执法理念,市药监局第一监管办结合辖区实际,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的同时实施“一案三告知”,进一步完善信用修复、行政指导和廉政监督工作机制,着力提升行政执法质效。

一是“信用”告知,织出“诚信网”。告知当事人信用管理的相关规定,以及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政府部门信用网站的情况,并告知其信用信息修复的条件、流程及有关要求,鼓励当事人及时完成自我纠错,尽早恢复信用状态。

二是“整改”告知,消弭“风险点”。做好对当事人涉案行为整改情况的跟踪复查,指导企业开展风险隐患自查自纠,实现执法闭环管理;督促企业完善质量管理体系,重点对其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违法行为法律责任进行讲解提示,引导其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是“廉政”告知,筑牢“防护墙”。制发《第一监管办廉政反馈单》,向当事人了解执法人员是否存在违反现场检查纪律等六项行为,收集当事人对药品监管部门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动接受外部监督,最大限度压缩权力寻租空间,坚决做到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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