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上市前工作指引(2024第25期 总第25期)(注册申报系列优先审批程序篇)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6-25 14:00

医疗器械上市前工作指引

2024年第25期,总第25期)

2024年6月25日


第二部分 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系列

优先审批程序

编者按:为更好的指导和服务我市医疗器械注册人开展产品注册与备案,提高医疗器械上市前管理工作效率,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市药监局制作医疗器械上市前系列工作指引,旨在让大家更直观、更详细地了解检验、审评、审批等医疗器械上市前环节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我市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申报的质量和效率。

工作建议:

为指导注册人/备案人更好的了解医疗器械上市前相关法规文件,明确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要求,优先审批相关要求汇总如下:

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范围有哪些?

《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中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产品,纳入本市医疗器械鼓励清单,其注册申请实施优先审批程序。

1.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属于本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的产品;技术领先,填补本市空白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国家项目支持或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的医疗器械产品;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医疗器械产品;具有核心技术发明专利且有显著临床应用价值的医疗器械产品;

2.已在外省市取得产品注册证且产品符合国家或本市行业发展规划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携已注册产品迁入本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已在国外取得上市许可文件落户本市生产的医疗器械产品;

3.属于智能康复、人工医疗设备、口腔充填修复材料、口腔正畸材料及制品、口腔植入及组织重建材料、组织修复与可再生材料、分子诊断仪器及试剂、人工器官与生命支持设备、健康监测装备、机器人等医疗器械产品,应用增材制造(3D打印)、微纳制造等先进加工工艺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远程医疗、智能穿戴、人工智能,基因工程等高科技类型医疗器械产品以及诊断或者治疗罕见病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产品;

4.诊断或者治疗老年人特有和多发疾病,且目前尚无有效诊断或者治疗手段的医疗器械产品;专用于儿童,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医疗器械产品;临床急需的医疗器械产品。

二、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对纳入的产品有哪些举措?

纳入《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产品,按以下情形实施。

1.优先检验。天津市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对相关产品优先安排检验、加强技术服务和指导,出具产品技术要求预评价意见和检验报告。检验检测一般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经检验机构负责人批准可延长。

2.优先审评。天津市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对注册申请予以单独排序并优先审评,一般在40个工作日内完成。需要申请人补正资料的,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自收到补正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技术审评。

3.优先注册体系核查和临床试验核查。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先安排医疗器械注册质量管理体系核查、生产许可现场检查和临床试验核查。注册体系核查和生产许可现场检查予以合并,一般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4.优先审批。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优先行政审批,一般在1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

三、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有哪些?

对于符合本程序规定情形,申请人可在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前,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出优先审批申请。

1.申请人提出本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应当填写《天津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申请表》,并提交相资料。

2.对申请人提出的优先审批申请,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自收到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必要时邀请专家论证,专家论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3.经审核,拟纳入优先审批程序的,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政务网站公示申请人及产品名称,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无异议的,即进入优先审批程序,并告知申请人。经审核,不予优先审批的,将不予优先审批的意见和原因告知申请人,此结果不影响申请人按照正常程序申请第二类医疗器械注册。

4.对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对相关意见进行研究,并将研究意见告知申请人和提出异议方。

本指引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等要求持续更新。如指引内容国家药监局后期出台政策不一致的,以国家药监局相关规定为准。

关键词:医疗器械 注册人 优先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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