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上市前工作指引(2025第17期 总第60期)(器械备案系列基本要求篇)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5-09-16 13:00

医疗器械上市前工作指引

2025年第17期,总第60期)

2025年9月16日


第六部分 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系列

(一)备案基本要求篇

编者按:

更好的指导和服务我市医疗器械注册申请人开展产品注册,提高医疗器械上市前管理工作效率,助力行业高质量发展,市器械审评查验中心制作了医疗器械上市前系列工作指引旨在让大家更直观、详细地了解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相关要求,不断提升我医疗器械注册申报的质量效率。

工作建议:

为指导注册人更好的了解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要求,明确医疗器械技术审评有关要求,市器械审评查验中心第一类医疗器械(含第一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备案相关要求汇总如下:

一、什么是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

医疗器械备案是指医疗器械备案人(以下简称备案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的活动。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三条)

体外诊断试剂备案是指体外诊断试剂备案人(以下简称备案人)依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备案资料,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提交的备案资料存档备查的活动。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第四条)

二、目前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主要参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有哪些?

答:目前办理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主要参考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截止到20249):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    

《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7号)    

《体外诊断试剂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8号)    

《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管理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6号)    

《医疗器械分类规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    

《体外诊断试剂分类规则》(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29号)    

《关于发布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58号)    

《关于实施〈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1年第107号)    

《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3年第101号)    

《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25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4年第58号)    

《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体外诊断试剂分类目录〉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4年第17号)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的通知》(食药监械管〔2013242号)(自202511日起废止)    

《关于过敏原类、流式细胞仪配套用、免疫组化和原位杂交类体外诊断试剂产品属性及类别调整的通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通告2017年第226号)(自202511日起废止)    

《关于调整〈6840体外诊断试剂分类子目录(2013版)〉部分内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0年第112号)(自202511日起废止)    

《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62号)    

《关于发布医疗器械产品技术要求编写指导原则的通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通告2022年第8号)    

《体外诊断试剂说明书编写指导原则(2023年修订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技术审评中心通告2024年第1号)    

三、办理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备案人应当按照《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62号)的有关规定提交备案资料:

(一)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表

(二)关联文件

(三)产品技术要求

(四)产品检验报告

(五)产品说明书及最小销售单元标签设计样稿

(六)生产制造信息

(七)符合性声明

四、境内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资料主要有哪些形式要求?

按照《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62号)的有关规定,境内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资料应符合如下形式要求:

(一)备案资料完整齐备。备案表填写完整。

(二)各项文件除关联文件外均应以中文形式提供。如关联文件为外文形式还应提供中文译本并由代理人签章。根据外文资料翻译的资料,应当同时提供原文。

(三)境内产品备案资料如无特殊说明的,应当由备案人签章。“签章”是指:备案人盖公章,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加盖备案人公章。

(四)备案人提交纸质备案资料的,备案资料应当有所提交资料目录,包括备案资料的一级和二级标题,并以表格形式说明每项的页码。

五、什么是第一类医疗器械变更备案?

已备案的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中登载内容及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发生变化的,备案人应当向原备案部门变更备案,并提交变化情况的说明以及相关文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将变更情况登载于备案信息中。

办理类医疗器械产品变更备案需要提交哪些资料

备案人应当按照《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22年第62号)的有关规定提交变更备案资料:

(一)变化情况说明及相关关联文件;

(二)关联文件;

(三)符合性声明。

关键词:医疗器械 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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