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药监法〔2024〕4号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二批)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处室、各监管办:
按照市司法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的意见》的工作要求,经各执法部门报送,市药监局遴选、审查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确定了5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现予印发。请各单位、各部门在处理类似案件、进行行政执法监督等工作时予以参考,促进行政执法活动合法、公正、公平、公开。
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一批)5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继续有效。
附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第二批)
2024年2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