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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1-25 16:20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311日起至2023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市药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工作安排,结合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在市政府办公厅、市市场监管委的指导下,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通过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天津药监”频道、“天津药监”微信公众号、报纸、电视等渠道及时全面公开各类信息。一是在各级各类媒体上公开信息,在市级以上媒体组织刊发新闻450余篇,中国医药报头版刊发6篇。二是建立“微平台”运营机制,“天津药监”微信公众号2023年共计发布信息1134条,现有总用户数(总关注者数)17396人,阅读量40万次。三是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天津药监”频道设置了首页、政务公开、新闻动态、在线服务、互动平台、专题专栏等六个栏目,总体运行平稳、有序、安全,政府信息发布全面及时准确。全年总计发布信息1253条。

市市场监管委网站“天津药监”频道、“天津药监”微信公众号对市药监局印发的“天津市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强制措施裁量基准制度”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行政检查裁量基准制度”“已上市第二类医疗器械产品在津注册有关事项”等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政策解读。在“天津药监”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在线”12期、“科普图文245

在日常工作中,加强信息审查,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进行界定,做到涉密文件不公开、公开文件不涉密,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3年我局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办理2022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上述4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均已答复,其中自然人申请2件,企业申请2予以公开的1件,部分公开3按照《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办法》(修订)相关规定,承办部门在规定的答复日期前10个工作日将合法性审核申请表等材料交法规部门(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核。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2023年,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82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2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2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做了许多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和理解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化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解读多样性还存在不足,政策解读质量还有待提高。

2024年,我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按照市市场监管委有关工作安排,进一步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动性,一是开展多形式多角度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二是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引导政策起草部门采用生动形象、通俗易懂的方式方法切实提高政策解读质量,推动政策解读成为传播政策、解疑释惑的主要方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度,我局无按规定标准计收信息处理费情况,无违规计收费用行为。




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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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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