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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召回部分电动自行车
来源: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1-12-01 11:16

日前,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197月制造,20205月后销售的部分TDR32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3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前灯亮度值过低,无法看清路况,后灯亮度值低,易造成后方行驶的车辆无法及时发现前方车辆,易造成摔伤或发生交通情况的安全隐患。对于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将积极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缺陷产品召回、安全技术改进工作,提升产品安全水平,并免费为客户更换件一套全新的符合要求的前灯、后灯,以消除安全隐患。

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将自即日起在经销商实体店铺张贴公告公示相关信息,提示持有受影响产品的消费者避免夜间使用该产品并联系捷安特(天津)有限公司或其经销商进行免费更换。用户可根据车身标示查看生产日期及销售日期(发票或收据),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59528085)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

附件:捷安特召回计划.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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