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0年6月30日至2021年5月11日制造的小鸟牌TDT525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383辆,及2022年6月14日制造的小鸟牌TDT735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332辆,共计数量为715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问题:
1. TDT525Z型号电动自行车电气装置短路保护、反射器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如果短路保护装置缺失或失效,会导致整车在充放电过程中无法切断回路中过大电流,从而损坏电路,甚至引发整车电路的起火,自燃等情况,引发火灾事故。反射器光学要求不符合标准要求,可能导致夜间在道路灯光较暗的路面上骑行,受到汽车等其他交通工具灯光照射时,反射器无法起到有警示作用,从而影响骑行者人身安全。
2. TDT735Z型号电动自行车无超速提示音,若提示音过小或车速达到15km/h时未持续发出提示音,则不能起到有效的提醒作用,易造成碰撞事故,存在安全隐患。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将通过免费更换全新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小鸟车业有限公司将在官网发布召回信息,消费者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63312919)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消费者也可以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应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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