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闻动态  》 产品召回  》 消费品召回
天津速可达电动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派勒斯牌TDT52Z电动自行车
来源: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4-11-18 10:47

    日前,天津速可达电动车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10510日至20210728日期间制造的派勒斯牌TDT52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378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车速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 车辆应具有速度防篡改设计,车速过快会影响车辆的操控稳定性和骑行者判断反应时间,容易导致制动失效、侧滑和前翻的危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如果蓄电池与电池组未合理匹配,或预留扩展车载蓄电池的接口,则存在被改装的风险,电池电压、容量增加,超过原车设计数值,引起线路发热过载,引发起火爆炸等严重安全隐患。

    天津速可达电动车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天津速可达电动车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派勒斯电动车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86996328  400-999-3738)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