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兴世达科技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11月10日、2023年12月8日制造的世达牌TDT32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60辆;召回2023 年 03 月 26日制造的凤凰牌TDT29Z 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 90辆,共计涉及数量为15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问题:
1. TDT32Z型号电动自行车: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标准要求;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2.TDT29Z型号电动自行车:整车质量、车速提示音、导线布线安全、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 GB 17761-2018中标准要求。
可能引起触电、碰撞、起火等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天津市兴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市兴世达科技有限公司将在经销门店发布召回信息,消费者可查看持有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3110019286)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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