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萨博车业有限公司按照《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2年6月19日制造的五星黑马牌TDT181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0辆;2023年2 月21 日制造的五星黑马牌TDT114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0辆;2023年2 月21日制造的五星黑马牌TDT198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100辆;以及2023年7 月8日制造的五星黑马牌TDT194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200辆,共计涉及数量50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存在以下下问题:
1. TDT181Z:整车质量、蓄电池防篡改、防火性能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2. TDT114Z:结构(防碰察)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3. TDT198Z:电气装置(短路保护)、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4. TDT194Z :电气装置(短路保护)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标准要求。
可能引起碰撞、起火等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天津萨博车业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天津萨博车业有限公司将在经销商门店张贴召回公告,或可通过客户服务热线(022-86961382)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 (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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