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天津市冠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根据《消费品召回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主动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报告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2023年9月9日制造的小飞哥牌TDT106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 300 辆;以及2023年8月12日制造的小飞哥牌TDT116Z型号电动自行车,涉及数量为 300 辆,共计涉及数量为600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的电动自行车,由于标识与警示语、充电状态主回路保护、互认协同充电、布线项目不符合GB42295-2022中标准要求;反射器、照明和鸣号装置项目不符合GB17761-2018中标准要求。存在被改装的风险,无法有效防止触电、起火等安全事故的发生,存安全隐患。
天津市冠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将免费为用户维修或更换配件,以消除安全隐患。
用户可登录天津市冠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天津市冠羽电动车制造有限公司)查看持有的产品是否在受影响范围内,或通过客户服务热线(13702069510、13512297399)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此外,用户也可登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scjg.tj.gov.cn)查看产品召回栏目了解更多信息,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