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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关于十一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8-08 17:46

根据十一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视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务公开原则,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履责情况

根据市委巡视工作统一部署,市委巡视八组于2021年7月19日至9月17日,对市市场监管委党组进行了巡视,并于2021年11月25日反馈巡视整改意见,提出了整改落实要求。巡视整改期间,针对突发疫情,坚持巡视整改推进与疫情防控工作两手抓、两不误,经过系统上下共同努力,完成巡视集中整改阶段任务,取得明显成效。

(一)坚持把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作为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2016年以来,市委对市市场监管委开展了四轮巡视,充分体现了市委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市场监管系统的亲切关怀。我们深切感到,巡视是加强党内政治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对我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问诊把脉”,是对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一次“党性洗礼”。一是认真履行巡视整改“三重责任”。委党组在组织推动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中,主动承担巡视整改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市委巡视反馈后立即组织召开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市委巡视整改工作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成立由分管市领导同志担任第一组长,委党组书记为组长、委党组分管领导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全面指导推动巡视整改工作。二是严格落实“三级责任”机制。建立委党组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履行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三级责任体系,召开领导小组会3次,专题推进会8次,实现对巡视整改工作的坚强领导。三是严格落实“三级递进”整改要求。委党组深入查找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查找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存在的差距;深入查找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认真查摆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制度措施不完善、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类投诉处置机制不健全、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监测手段匮乏、知识产权保护检查成效不明显等46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查找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制度不完善、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和部分区级药品监管议事协调机制不健全等14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按照“人、事、因、制”整改要求,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抓牢抓实分管领域问题整改,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情况,及时解决重难点问题。四是精准把握“两个重点”。在处置重点人、解决重点事上,尤其对巡视反馈点名道姓指出的问题,不回避、不遮掩,对具体问题进行整改的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问题突出的个别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个别直属单位纪委书记按组织程序配备到位。将7套市场主体准入系统整合为4套,8套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整合为5套,4套特种设备监管系统整合为3套,开通滨海新区CCC试行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开通津心办APP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渠道,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

(二)坚决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力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实。委党组书记作为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提出“立规矩、强担当、立即改、建机制”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市委巡视反馈指出的问题,指导制定整改方案计划,强化督导落实,确保整改实效。一是推动制定整改方案和台账。组织制定《市委巡视八组巡视情况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方案》《十一届市委第十轮第一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台账》,针对市委巡视反馈4个方面40个具体问题,细化梳理了260项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整改任务和时限要求,建立整改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实行挂图作战。二是建立健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工作机制。组织制定《关于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引向深入的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建立完善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台账。三是压实各方责任。按照《委党组工作规则》,要求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巡视整改“一岗双责”。贯彻落实《天津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和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做到会前充分沟通听取意见,会中开展严肃认真批评与自我批评,会后制定对照检查整改措施,确保整改任务如期高效完成。

(三)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组织领导,以系统推进依规治党成效体现巡视整改成效。一是及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持续深化意识形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职能,强化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机构和工作力量。二是注重制度机制建设。委党组严格落实制度管党和依规治党,结合落实巡视整改反馈意见和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实际,在巩固前三轮巡视整改成果的基础上,组织制修订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党组巡察、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等76项制度,进一步细化任务措施,全面落实管党治党各项制度。三是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结合党建工作督查考核,看巡视整改推进落实情况。在督任务、督进度、督成效的同时,查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执行和作风养成,确保巡视整改推进到哪里,督查就跟进到哪里,以巡视整改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结合机构改革工作,看巡视整改成效是否显现,把推动机构改革与巡视整改、巡察、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相结合,充分发挥巡视“探头”“杠杆”和“利剑”作用,切实以巡视整改实际成效推进市场监管高质量发展。四是全力支持市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根据巡视反馈指出和转交的问题线索,调配精干力量,主动配合驻委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市场监管系统进一步落地见效。

巡视整改期间,分管市领导亲自审定巡视整改方案和台账,亲自到会指导委党组民主生活会,点评班子成员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巡视整改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掌握重点难点问题整改推进情况,并对加强巡视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市委巡视办巡视督查处、市纪委监委第七监督检查室点对点指导、面对面帮助下,党组对整改方案和台账的制定,对整改要求和标准的把握,对处置重点人、解决重点事的目标更加明确,效果凸显;委党组书记先后3次组织召开巡视整改工作推动会,组织设立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推动重点问题解决,听取整改进度汇报,亲自审核把关巡视整改方案、整改台账和整改情况报告内容,扎实推进整改任务落地见效,确保整改工作效果。

二、巡视反馈意见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反馈意见共指出具体问题40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0个;提出整改意见260条,已落实245条。整改期间共查摆“举一反三”整改事项46个,目前已完成整改46个;查摆“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14个,目前已完成整改8个,阶段性完成6个。

(一)关于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市场监管领域要求用心用力不足问题

1.针对“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主动性不够强”问题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转化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建立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领域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台账并实行清单化管理”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印发关于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引向深入实施方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组会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二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各级党组织书记以党课教育、宣传宣讲、专题辅导、纾困帮扶等形式抓好学习贯彻。全系统51个党组织及时跟进学习,组织学习研讨206次。三是建立健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领域重要指示批示落实情况台账,实行清单化管理。组织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开展“回头看”,强化监督检查,加强跟踪问效。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制度不够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党组利用培训辅导、专题读书班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等一系列重要要求,特别是关于市场监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实施闭环管理。二是督促各级党组织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要求,持续深化第一议题制度,把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市场监管各方面。

2.针对“落实食品安全监管不到位”问题和“加快推进食品安全法配套条例等法规建设、完善新型监管模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形成《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专家建议稿,已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2022年立法规划。二是分管委领导对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三是强化食品安全监管,会同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联合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四是加大对食品虚假违法广告打击力度。对我市排名靠前的100家网站、APP、公众号等,加大互联网广告监测力度。开展“护苗助老”广告专项整治。重点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广告和带有不良导向的教育培训广告。五是组织开展餐饮质量提升行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保健食品行业清理整治等行动,2021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合格率达到98.93%。六是持续推动食品安全工作,出台食品安全监管“十四五”规划,发布“食安指数2.0”,全域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制度措施还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出台《天津市食品生产风险分级管理规范》《天津市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天津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复检和异议工作管理办法》等监管执法制度措施,加强食品安全风险防范。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类投诉处置机制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建立食品安全和餐饮服务类投诉会商处置机制,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厘清处理投诉举报职责,加强和12345便民热线、各区局、各承办部门沟通协商交流机制,对重大疑难案件,进行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利用定期会商、要情抄告、分析研判等措施,及时做好处置工作。

3.针对“落实质量强市要求效果不明显”问题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持续推进质量强市战略”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征集编制意见建议,形成天津市标准化条例讨论稿报市司法局审核,推进天津市标准化条例立法进程。二是分管委领导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三是开展质量提升行动。针对2020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反馈意见中涉及的短板弱项,印发《天津市2020年省级政府质量工作考核整改措施》督促落实。四是持续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试点工作,牵头推动公共服务质量工作自查整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成立“天津市光伏产业计量测试中心”,新设场地2000余平米,新增计量标准27项、检验检测项目能力105项,提高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能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出台《天津市缺陷消费品召回管理工作暂行办法》,推动我市缺陷消费品召回工作长效机制建设。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已形成初稿,将结合实际完善我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制度。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针对企业反映的由于生产的特殊要求,需多批次、大数量的反复进口单一品类货物,每进口一次,按规定要申请一次CCC免办证明,需频繁申请,影响通关进度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在滨海新区CCC试行免办自我承诺便捷通道,印发配套规范性文件。二是组织CCC免办培训,为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协助快速便捷的办理CCC免办证明,快速提升进口产品通关速度,优化营商环境。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产业计量测试服务设施建设不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计量院电子仪表实验所开展光伏产业计量测试服务。二是市计量院开展医学装备产业计量测试服务。推动医学装备、光伏、水运环境监测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建设,并开展产业计量测试服务。

4.针对“加强市场消费维权力度不足”问题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协调市发改委、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教委、市通信管理局等20个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职责配合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推动全国城市消费者满意度工作。二是修订完善消保联席会议制度。聚焦消费投诉热点行业、违法行为,定期公示投诉信息,发布年度投诉分析,提升调解效率,促进消费升级,达到企业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三是围绕“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开展2022年“3.15”活动,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涵,积极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四是加强消保维权。在微信公众号、抖音、微视等新媒体发布元旦、春节消费宣传短视频,提醒消费者节日消费安全。针对消费者对冬季保暖产品需求较大的实际,开展加绒保暖内衣产品比较试验。联合北京市、河北省消协组织在津云、腾讯新闻、人民网、新浪网等媒体发布加绒保暖内衣比较试验结果,为消费者提供安心便利服务。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委内消保联席会议制度修订不及时”,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完善市市场监管委“消保+”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消保联席会议部门职责和业务分工,整合市场监管内部资源,提升消费维权效能,改善消费环境。

(二)关于履行市场监管核心职能不够主动问题

5.针对“推进政务服务效能提升有差距”问题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核心职能。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试点开展平台经济个体工商户集中登记,实现营业执照“秒批”。全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6.78万户,同比增长4.52%;实有各类市场主体151.23万户,同比增长8.27%。二是编制《电子营业执照宣传册》等,为企业提供便利。组织召开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培训会,推动广泛应用电子营业执照。三是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开通津心办APP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渠道,市场主体可随时下载电子营业执照。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电子营业执照部门共享互认的宣传不够,知晓度覆盖面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电子营业执照宣传方案》,充分利用报纸、微信、互联网、宣传折页等各种形式向社会广泛宣传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推广的新举措,认真做好改革政策解读,提高企业和群众的认知度,不断提高电子营业执照的下载率和使用率,方便市场主体办事,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报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复同意,对接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在津心办APP中下载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同步发放和应用。

6.针对“协调解决市场监管领域存在问题力度不足”问题和“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发挥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协调作用,报请市政府审批保留《天津市市场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并对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和工作规则进行修订,已向各成员单位明确联席会议成员和联络员名单。二是分管委领导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析问题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落实。三是聚焦阶段性跨部门重大事项,每年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或联络员会议,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四是加快信息化平台建设。完成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平台主体功能建设,实现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统计查询等功能。归集全市32个监管部门及各区部门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库、检查对象库和检查结果数据,充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数据。五是配合市发改委已完成联合监管系统中联合奖惩模块建设,率先上线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系统,实现该系统与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数据、流程对接和应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系统未实现数据对接”,进行了以下整改。推进完成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系统建设,与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数据、流程对接。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全市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不健全,效果不明显”,进行了以下整改。发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席会议机制作用,组织全市相关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修订2022版全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优化检查事项和工作机制。

7.针对“推进市场监管方式创新担当不够主动”问题和“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智慧监管建设”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编制《“十四五”市场监管信息化与智能监管规划》,统筹市场监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按照同类合并、数据共享原则,将7套市场主体准入系统整合为4套,8套事中事后监管系统整合为5套,4套特种设备监管系统整合为3套,各系统均已正式上线运行。二是积极推动《食安天津智慧监管大数据云平台》项目立项审批,目前该项目已通过立项批复,由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推进建设实施。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食品许可监管业务存在数据分散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按照《食安天津智慧监管大数据云平台》项目批复和市大数据管理中心建设进程,积极推进食品许可监管业务数据整合,实现资源共享。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缺少统筹市场监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规划”,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完善《十四五市场监管信息化与智能监管规划》。

(三)关于持续深化机构改革推动集成高效不到位问题

8.针对“统筹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不够有效”问题和“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加快建立市级药品安全协调机制”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建立定期听取药品监管工作汇报制度和调研制度,及时解决药品监管相关问题。二是推动建立市药安委。经市政府批准于2021年12月31日成立天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办公室设在市药监局。三是丰富完善监测手段。与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市委网信办大数据管理中心合作,建立联合监测机制,监测网络销售信息。四是已明确市区两级药品、化妆品网络销售专职监管人员,通过印发工作指导、召开风险会商会、组织交流座谈等形式,开展覆盖市、区两级监管业务培训,提高网络销售监管效能。五是严厉打击药品、化妆品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网剑行动”等网络销售专项整治,约谈企业47家,公开曝光1家,申请屏蔽或关闭网站3个,办结案件23件,罚没款20余万元,上报国家药监局药品网络销售监管典型案例1例。六是开展药品安全“利剑”行动,2021年查处“两品一械”违法案件1250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七是建立网络销售风险会商机制。组织药品、化妆品网络销售监管内部风险会商会3次,解决监管问题4个。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管方面存在监测手段匮乏情况,没有专职网络销售监管人员,网络销售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丰富完善医疗器械科学监测手段。与国家药监局南方医药经济研究所合作,监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加强对入驻第三方平台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网店的检查。二是明确市、区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专职监管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和指导,提高监测能力和水平。三是开展医疗器械网络专项检查。开展“清网”行动,检查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企业2000家次,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19家次,责令整改40家次,查处违法违规案件43件,规范医疗器械领域网络销售秩序。四是建立市、区两级沟通协调机制,定期开展医疗器械网络销售风险会商。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部分区级药品监管议事协调机制不完善,未建立区级药品安全协调机制”,进行了以下整改。目前,13个区已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2022年12月前实现全市16个区全部建立药品安全协调机制。

9.针对“领导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存在欠缺”问题和“持续推进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力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组织召开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大会。二是建成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形成“津城”“滨城”双保护中心格局。设立全国第二家商标巡回评审庭。2021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4.34万件,同比增长13.78%,累计专利授权量9.79万件,同比增长29.8%。三是完善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工作机制。重新调整24个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与市委产权保护领导小组一体运作,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战略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四是加大企业知识产权工作指导和服务力度,2021年全市授权专利97910件、拥有有效专利308263件,较2020年分别增长29.8%和25.5%。制定10条服务企业措施,做好企业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工作,开展20余期知识产权公益培训,培训人员近千人次。五是协调北京、浙江等省局,协助阿里巴巴、京东等电商平台解决跨区域专利纠纷案件62件;组织“双保护中心”专业力量进驻国家会展中心重点展会,及时处理专利纠纷36件。2021年全年案件118件,较2020年提高187.8%。六是组织滨海、津南等6区开展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工作,在加强专利保护、开展维权援助、培育规范化市场等6个领域全面加强专利行政保护。目前滨海新区、津南、北辰具备独立办理专利案件能力,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5件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指导案例。七是积极协调财政部门加大投入,2021年市财政局追加资金投入1130万元,年度资金投入共2847.97万元,同比增长92.41%,提高了行政保护资金保障能力。八是针对知识产权保护能力不足,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衔接,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提高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有机衔接。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来津辅导讲座,为全市60名知识产权保护人员授课,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发布消息,介绍宣传天津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措施,提高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九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市知识产权保护检查考核情况,进入全国优秀行列。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检查成效不够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国家考核全市动员部署会,明确考核任务分工。邀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家来津考察,提高天津保护工作。二是制定市人大常委会《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执法检查整改措施,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三是加强与公安、司法部门衔接,出台《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提高打击知识产权刑事犯罪、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的有机衔接。

10.针对“领导和监督执法总队工作存在短板”问题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核心职能。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党组加强对执法总队的领导,每年至少2次听取总队执法办案工作汇报。二是分管委领导责成执法总队限期整改,总队党委召开党史学习教育和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巡视指出涉及执法总队的问题,班子作对照检查,党委书记作批评与自我批评,分析问题原因,加强整改落实。三是建立未结案件整改台账,目前已结案61件,下达处罚决定未结案8件,正在办理38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涉案罚没物资管理制度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执法总队罚没物品管理和处置办法》,严格管理涉案罚没物品。二是印发《执法总队样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严格管理涉案扣押物品。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查办数量相对较少的案件类型,存在业务培训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大对商业秘密类案件的培训力度,已邀请东丽区市场监管局业务骨干,对各业务支队执法办案人员进行了侵犯商业秘密案件实务培训。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个别案件在办理过程中程序存在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培训,对执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二是加强执法业务培训。结合案卷评查反馈意见、案卷评查通报、复议撤销典型案件等内容,对执法人员加强执法业务培训。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延长办案期限案件的监督催办制度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贯彻实施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的意见》,优化案件查办流程,理顺查办案件审核层级和审核流程,调整内部制度规范。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知识产权保护的政企联络会商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召开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联络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二是出台《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实施办法(试行)》,提高和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行政处罚案件全过程监督的制度设置不够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强化执法办案制度落实,健全执法全过程监督机制。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印发贯彻市场监管总局42号令实施细则(试行),健全统计报送制度,制定案件查办管控统计台账,对案件裁量、审核等进行动态管理和统计。

11.针对“落实事业单位改革不到位”问题和“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市场监管核心职能。认真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消费者满意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天津商标事务所、天津技术监督局实验工厂已完成注销工作,天津市技术监督开发总公司注销方案已经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网上审核通过,履行注销程序。二是私企服务中心、市场建设服务中心2家事业单位已形成注销工作方案,正在履行注销手续。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个别协会注销工作推进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经与市民政部门协调,允许有关协会注销工作提前进入审计阶段,联系指定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注销审计,并按审计要求已于2021年12月21日完成税务清算工作和注销手续。2021年12月28日完成年终汇缴清算工作,2022年1月4日将明细账、报表、凭证等材料提交会计师事务所,注销工作进入收尾阶段。

(四)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问题

12.针对“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不到位”问题和“严格落实国家安全责任制,党组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完善委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委国家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国家安全工作。二是2022年1月组织召开委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研究部署下步工作。三是强化教育培训,组织委10名国家安全干部参加全市党委国安干部网络培训。四是成立以分管副市长为主任,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市场监管委、市药监局主要负责同志为副主任的天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制定《天津市药品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加强对药品监管工作的领导,全力维护国家药品安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未及时建立国家安全领导小组”,进行了以下整改。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分别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的国家安全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形成委党组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有关部门各尽其职的纵到底、横到边、全覆盖的国家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机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发挥领导小组作用认识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委国家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1次工作汇报,定期分析研究、谋划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涉及国家安全工作事项,协调解决市场监管系统涉及的国家安全问题。

13.针对“党组领导意识形态工作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问题和“党组要建立重大政策、项目的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切实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及时调整领导分工,压实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分管领导履行直接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述职和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二是规范宣传报道工作,出台《“天津市场监管”微信、微博审批发布流程》,推进新媒体发布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健全新媒体信息发布流程。三是印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系统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和规范系统论坛、讲坛、讲座等的管理,落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四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按照实事求是、分级负责、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宣传报道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党组会议落实不扎实,存在以学习意识形态文件精神代替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的现象”,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党组会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及时作出工作部署。二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抓好分管部门、单位的意识形态工作,对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所属局和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分工未进行审核报备”,进行了以下整改。修订印发《关于加强委管局和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健全委管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审核报备制度。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落实论坛、报告会、研讨会、讲座等活动的审批管理不到位,没有严格实行归口管理、分级审批和‘一会一报一审’审批报备制度”,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对系统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加强和规范系统论坛、讲坛、讲座、报告会、研讨会等的管理。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委党组对所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指导不够,所属单位上报的报告内容也多以讲成绩讲工作为主,查找问题分析原因较为肤浅”,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意识形态工作的指导检查力度,各单位定期报送意识形态工作报告,提升意识形态工作整体效能。二是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定期研判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守住管好意识形态阵地,对大是大非问题、政治原则问题敢抓敢管,敢于斗争,勇于亮剑,加大指导和督促检查力度。

(五)关于党组原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存在短板问题

14.针对“对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估计不足,深入分析不够”问题和“夯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市市场监管委党组关于2021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报告》公示。二是每半年对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形势进行分析,委党组书记专题听取委领导班子成员 2021年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报告。三是委党组坚持定期听取驻委纪检监察组工作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15.针对“对班子成员监督管理不到位,警示教育针对性不强”问题和“党组书记要切实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要求,从严从实召开委领导班子党史学习教育和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二是组织召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推动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严格监督“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和“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方案,强化政治监督。四是严格落实委《处级干部家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紧密结合选任、重点工作任务、家庭变故等实际,对委管处级领导干部不定期开展家访工作,坚持严管厚爱,彰显组织关心关爱。

16.针对“对下级单位‘一把手’监督不力”问题和“加大对下属单位和重点业务处室、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召开2022年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警示教育大会,集中观看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策指导培训视频,进一步明确要求,严明纪律。二是严格落实《处级干部家访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加强处级干部管理。三是通过信访、巡察、监督检查等渠道,了解掌握委管“一把手”执行党组织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情况。四是组织开展列席下级党组织会议工作,加强对各单位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政治监督。制定《结合巡察开展选人用人工作专项检查方案》,加大选人用人检查力度,督促“一把手”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有关单位党组织班子自身建设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问题突出的个别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二是研究制定2022年度处级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为重点,着力突出政治之训,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六)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

17.针对“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问题和“夯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深入学习中央办公厅《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市委办公厅《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精神,增强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二是委领导在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分管的处级干部违规违纪问题进行深刻自我批评,制定整改台账。三是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有关要求,在干部提拔、交流、离任、退休等关键节点,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明确纪律要求。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委领导班子成员聚集突出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严格”,进行了以下整改。委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上,对近两年分管的处级干部违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深刻自我批评,制定整改台账并监督落实。

18.针对“对纪检监察机构建设重视不够”问题和“指导机关纪委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巡察工作精准度,深化‘三个以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统筹直属单位纪委书记职数,按照组织程序选准配强直属单位纪委书记。二是印发《关于配齐配强专职纪检干部的通知》,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要求有关单位进一步做好专职纪检干部配备工作。三是加强全系统纪委书记、纪检干部业务培训,利用集中学习、专题辅导、挂职锻炼、综合考核等方式进一步提高纪检干部履职和监督能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巡察机构建设有待强化,巡察力量不够强,巡察队伍建设不到位,人员结构不够合理”,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加大对巡察队伍建设调研力度,统筹巡察岗位职数空缺,积极选配巡察力量,优化巡察队伍建设。二是积极参加市委巡视实践、巡察“以干代训”、巡视业务培训等多种方式,锻炼巡察队伍,提高巡察工作水平。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巡察工作‘熔炉’作用发挥不明显,没有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未建立新提任干部、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进行了以下整改。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关于选派新提任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锻炼的工作措施》,不断强化新提任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等重点岗位进行实践锻炼。

19.针对“巡察工作不够扎实”问题和“加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提升巡察工作精准度”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及时调整分管巡察工作党组成员分工,将委党组领导班子分工调整情况向市委组织部报备。二是科学制定巡察工作方案,突出“监督重点”,量化监督任务清单,提高巡察报告质量。三是以忠诚干净担当作为考量巡察干部的履职尽责能力。结合巡察干部流动性强的特点,采取一次一授权、一轮一考评的方式进行,最大限度激发巡察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扎实做好巡察工作。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巡察发现问题定性不够精准”,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凡巡必训”要求,做好巡前集中培训,以中央、市委巡视巡察部署要求为依据,结合市场监管领域特征和核心职能开展巡察。二是巡察办、巡察组联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科学研判,确保问题定性精准。三是加强巡察反馈问题和整改意见落实情况督查检查,提高巡察整改实效。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巡察利剑作用不凸显,巡察组斗争精神不强”,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通过集中学习巡视反馈意见,不断加强对巡察干部的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意识和政治自觉,切实提高对巡察工作的认识和觉悟。二是细化“三个聚焦”监督内容,紧密结合被巡察单位实际情况,确定具体监督重点,着力发现深层次问题。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组织推动巡察整改工作力度不够,缺少日常动态跟踪督办机制和有效监督措施”,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建立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明确巡察反馈后,被巡察党组织书记要向委党组专题汇报巡察整改完成情况、存在的问题、深度整改的举措等,压实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二是强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驻委纪检监察组、组织干部处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任务,派驻纪检监察组制定日常监督方案,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检查、个别谈话、组织测评等方式,全面评价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情况。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巡察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巡察办、巡察组联合对巡察发现问题进行科学研判,确保问题定性精准。二是邀请驻委纪检监察组对拟移交问题线索进行预审把关,建立巡察问题线索会商研判机制。三是正确区分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线索,按照“问题反馈、线索移交”原则,认真梳理,科学分类,严格处置。

20.针对“帮扶效果不明显”问题和“加大对下属单位和重点业务处室、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委《受处理处分干部帮扶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细化帮扶内容和流程,压实各级党组织书记和领导干部帮扶责任。二是市药监局党组落实市委《受到处理或者处分党员帮扶回访工作办法(试行)》,成立受处理处分干部帮扶组,建立帮扶教育档案,按职责做好引导帮扶教育工作。三是市药监局党组将受帮扶人员情况分析纳入意识形态研判重要内容,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四是针对有关单位对受处分干部帮扶不到位问题,分管委领导对党政“一把手”和纪委书记进行约谈,核实有关问题,重新确定帮扶干部再次帮扶,形成回访挂账销号机制。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帮扶机制不健全,对受帮扶人员思想动向分析研判不及时”,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药监局党组每半年进行受帮扶人员情况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二是市药监局健全帮扶机制,印发《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受处理处分干部帮扶教育工作实施细则》,压实帮扶责任,强化帮扶效果。三是市药监局建立受帮扶人员帮扶教育工作档案,明确受帮扶人员所在部门、人事部门、分管领导各级帮扶教育职责,做好受处理(处分)人员帮扶教育工作。

(七)关于落实监督责任存在不足问题

21.针对“纪检组织开展政治监督不到位”问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指导机关纪委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三个以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列席委党组会议、行政领导班子会议等,及时掌握中央和市委决策部署情况,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重要指示批示情况做好政治监督工作。二是制定《关于驻市市场监管委纪检监察组加强对委和两局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的办法(试行)》,加强对市市场监管委和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党组“一把手”、领导班子及成员监督。三是修订《驻委纪检监察组关于进一步强化监督的意见》,创新监督方式,提升监督能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思路还不宽,招法还不多”,进行了以下整改。创新集体学习的有效载体,采取多种形式抓好各项学习,驻委纪检监察组每月开展“四个一”活动,即一次政治理论学习、一次市场监管知识宣讲、一次案例剖析、一次纪检监察业务轮讲,不断提升履职能力。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把政治建设融入纪检监察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不够深入”,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驻委纪检监察组进一步强化政治监督引领作用,以政治监督推动“两个维护”落实和制度建设、政治生态净化、主体责任履行。二是查纠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不严肃、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不严格等问题,不断增强纪律约束力制度执行力。三是抓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

22.针对“指导基层纪委落实‘三转’要求存在欠缺”问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指导机关纪委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三个以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按照“三转”规定,落实委机关纪委书记专司纪检职责,不再兼任党建和妇联工作,落实市药监局机关纪委书记职数,配齐纪委书记。二是约谈委机关党委书记、市药监局机关党委书记,对纪委书记违规兼职问题,在全系统进行通报。三是在全系统开展纪委书记、纪检干部配备和兼职情况督查,严查纪委书记兼职情况。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个别单位未执行纪委书记只负责纪检工作,不参与党委分工的要求”,进行了以下整改。对机关纪委书记违规兼职问题进行了通报,深入落实“三转”工作要求,抓好《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系统纪检机构建设的意见》的贯彻执行。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市药监局纪检组织力量配备不足”,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市药监局党组中心组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市级机关部门机关纪委建设的实施意见》,充分认识纪检工作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举措和重要抓手,进一步明确纪检工作职责定位,支持纪检工作高质量发展。二是市药监局按要求配备专职纪检人员,充实纪检干部队伍,为机关纪委充分履职提供人员队伍保障。三是市药监局选派干部到驻委纪检监察组跟班见学,接受纪检业务实操培训,提升纪检干部履职能力。

23.针对“机关纪委对基层工作指导监督不够有力”问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全面履行好监督责任,指导机关纪委提高监督执纪能力,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深化‘三个以案’,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向有关直属单位下达纪检建议书,对相关负责同志进行约谈,监督对“第一种形态”运用不当问题整改。二是开展“第一种形态”运用检查,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形成专项检查报告。三是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工作措施》,组织专题培训,提高“第一种形态”运用质量效果。

(八)关于廉政风险防控不到位问题

24.针对“党组对抓好廉政风险建设工作重视不够”问题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加大对下属单位和重点业务处室、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落实“三重一大”要求,严格资金使用等程序规定,及时纳入党组会议审议议题。规范资金审批工作,修订《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机关资金支出审批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等资金审批管理制度6项,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二是修订《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办法》《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固定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制度6项,规范委后勤管理工作。三是修订《市场监管委系统处级干部选任操作规程》,规范系统处级干部选任工作。常态化加强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结果互通,推动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内控管理制度不够完善”,进行了以下整改。印发《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内控管理手册》《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内控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控管理制度建设。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财务制度修订不及时”,进行了以下整改。市药监局修订《天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资金支出报销管理办法》等5项制度,并监督执行。

25. 针对“机关廉政风险排查不到位”问题和“深入开展廉政风险点梳理排查,加大对下属单位和重点业务处室、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确保权力规范运行”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重点处室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廉政风险防范能力。二是分析廉政风险排查隐患,持续抓好整改。三是组织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和基层纪委开展廉政风险排查,筑牢廉洁从政堤坝。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重点业务处室廉政风险排查工作还存在督促不及时、整改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对重点处室制定廉政风险点排查情况进行专题辅导,严格排查整改到位,进一步完善全系统廉政风险工作。

(九)关于作风建设不够有力问题

26. 针对“特邀社会监督员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和“夯实‘两个责任’,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召开2021年特邀社会监督员工作会议,汇报委年度重点工作,征求监督意见建议。二是认真落实《特邀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畅通联络机制,以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为载体,定期向监督员推送发放市场监管信息,为监督员拓宽监督渠道。三是邀请社会监督员参加市场监管委重大执法服务、重要工作会议,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调动特邀社会监督员积极性不到位”,进行了以下整改。定期向监督员宣传市场监管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动态和政务服务信息,提供参加各项活动的便利条件,提高参与度,增强监督的积极性、有效性。

27. 针对“发现和处理突出问题不到位”问题和“加大对下属单位和重点业务处室、关键岗位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问责,对问题突出的个别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进行调整。二是责令相关责任人在组织生活会上作深刻检查,并制定措施落实整改。三是完善检测人员监督管理和内部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并抓好整改落实。

(十)关于领导班子建设存在短板问题

28. 针对“思想理论武装不深入”问题和“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切实转化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的强大思想武器和行动指南”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指导系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课、主课和必修课,及时跟进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工作的重要论述,把理论学习成果体现在强化市场监管工作中。二是开展专题学习研讨,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等重要要求,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市场监管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全面推进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三是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专题学习研讨班,开展集中学习、研讨交流,并邀请市委党史学习教育第十一巡回指导组到会指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四是制定检查督导计划,每年对所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列席所属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理论学习形式单一”,进行了以下整改。注重改进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方式方法,通过讲座导学、参观见学、交流研讨等方式,提高学习质量。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存在对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学习宣传不够深入”,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立足中心任务,强化舆论引导。持续抓好抓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在央视新闻客户端、央广网、天津广播电视台等省市级以上媒体发布报道共计60余篇,助力主流舆论场不断壮大。二是立足阵地建设,强化正面宣传。自主设置议题,推出优化营商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新闻报道,发布政务微信、微博相关报道122篇,在天津日报、天津广播电视台等媒体发布新闻报道6篇,高质量展示市场监管事业发展成就。三是立足系统实际,强化学习成效。开设“深学笃用 天津行动”专栏,发布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等系列报道76篇,助推会议精神在市场监管系统践行见效、落地生根。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市市场监管委党组关于修订<党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列席旁听制度>的通知》。二是进一步强化对系统各级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的督促指导力度,了解中心组学习组织实施的情况和实际效果,总结推广经验做法,推动党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对所属党委(党组)学习内容落实的检查督导力度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对所属单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进行全覆盖督导检查,列席中心组学习会议,强化检查督导力度。

29. 针对“执行‘三重一大’不严格”问题和“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强化对“三重一大”事项执行情况的研究、监督。二是进一步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部署落实机构编制年度报告制度,制定《中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党组机构编制议事清单》。

30. 针对“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不严格”问题和“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实。夯实管党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严格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和《天津市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实施细则》,认真做好学习研讨、征求意见建议、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环节工作,严把各环节工作质量。二是委党组书记主持起草领导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完善后提请委党组审议通过,确保查摆问题聚焦党史学习教育、聚焦市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聚焦市场监管核心职能、聚焦系统突出问题,坚持深挖真纠、严抓严改,体现“辣味”。三是严格审核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确保检视问题自查准,整改质量高。四是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上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带头进行个人对照检查、带头提出批评意见,深刻进行了党性分析,认真查摆检视存在问题,揭短亮丑、开门见山、“辣味”十足,达到了红脸出汗的目的。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基层单位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拍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片》,开展“示范先行 整体提升”活动。二是成立8个督导小组,点对点地加大对系统各单位民主生活会督导力度。三是制发《民主生活会督导工作手册》,阶段性进行工作提示,务求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好效果。

(十一)关于干部队伍建设存在不足问题

31. 针对“中层干部年龄老化问题突出”问题和“坚持以好干部标准,加大选人用人力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创新发展、为民服务中担当尽责,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党组专题听取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年轻干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制定《关于2021-2023年加强系统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围绕配强领导班子、建强干部队伍、补足后备力量,规划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坚持用好各年龄段干部。二是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严格执行干部到龄退休制度,2021年度,全年委机关共遴选公务员11人,系统共退休63人,事业单位共招聘18人,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三是常态化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选优配强系统领导班子和机关部门正职,注重优化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龄结构,持续开展遴选招聘、职级晋升、交流提拔等干部人事工作,持续推进干部队伍梯次配备。2022年上半年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共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8人,交流使用处级领导干部6人。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系统干部队伍年龄梯次结构不够优化”,进行了以下整改。常态化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和交流轮岗力度,选优配强系统领导班子和机关部门正职,注重优化领导班子和处级领导干部年龄结构,持续开展遴选招聘、职级晋升、交流提拔等干部人事工作,不断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形成合理年龄梯次结构。

针对“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整改事项“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全链条机制不健全”,进行了以下整改。制定《关于2021-2023年加强系统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并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定期分析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不断优化系统领导班子配备,坚持用人导向,切实加强年轻干部工作力度,真正用好各年龄段优秀干部。

32. 针对“落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和“严肃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随机抽查核实等工作”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党组听取《市市场监管委2017年以来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查核情况报告暨关于做好2022年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的方案》,认真分析2017年以来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全面总结2021年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成功经验做法,部署做好2022年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二是分管委领导对有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分析问题原因,提出要求落实整改。三是印发《关于2021年度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情况的通报》,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压实领导干部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政治责任。四是组织召开2022年委系统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警示教育大会,分管委领导突出强调个人有关事项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并作警示教育,驻委纪检监察组副组长从纪检监察角度严明填报纪律,各单位各部门“一把手”参会,并集中观看了个人有关事项填报政策指导培训视频,明确强调填报政策要求。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指导落实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填报力度不够”,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指导市药监局、市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个人有关事项“两项法规”,强化对填报对象的培训辅导和警示教育,不断强化领导干部如实填报政治自觉。二是及时梳理注意事项和常见漏报瞒报问题案例,提高填报工作质量,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33. 针对“基层领导班子配备不及时”问题和“坚持以好干部标准,加大选人用人力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创新发展、为民服务中担当尽责,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坚持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定期分析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及时向委党组建议,不断优化基层领导班子配备。二是加大干部选任力度,统筹系统各单位领导班子职位空缺,选优配强直属单位班子正职,围绕优化领导班子年龄结构,完善专业、来源、经历结构和合理配备女干部及党外干部,及时配齐领导班子空缺岗位。

34. 针对“落实干部选任‘凡提四必’要求不规范”问题和“坚持以好干部标准,加大选人用人力度,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导党员干部在攻坚克难、创新发展、为民服务中担当尽责,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修订《市场监管委系统处级干部选任操作规程》,常态化加强对干部任免和职级晋升工作材料审核,确保选任材料信息真实准确、手续齐全规范。二是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干部人事工作政策规定 进一步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的通知》,要求系统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聚焦选人用人工作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力度,持续加强《干部任用条例》《天津市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施方案》等政策规定的学习理解、组织实施,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不断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

35. 针对“对超职数问题消化解决不及时”问题和“加强组织保障,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结合部分直属单位领导班子调整,已解决有关单位机构改革造成的超职数配备正处级领导干部问题。二是结合认真抓好《关于2021-2023年加强系统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队伍建设 进一步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的意见》的贯彻落实,定期分析系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统筹系统职数,在优化系统领导班子配备中严格落实职数要求,着力解决因机构改革造成的超职数配备问题。三是加大选人用人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组织正确履行选人用人职责,对发现的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并在系统内通报曝光,杜绝“三超两乱”问题发生。

(十二)关于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差距较大问题

36. 针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存在短板”问题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及时调整领导班子成员分工,解决委领导班子成员党建工作分工存在职责交叉的问题。二是按照委党组研究确定的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方案,及时向市委进行报备。三是制定《关于加强委管局和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委管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审核把关,确保班子成员分工合理合规。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个别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存在职责交叉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加强对委管局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审核把关,确保班子成员分工合理合规。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执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报备制度不严格”,进行了以下整改。认真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委管局和委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管理工作的通知》,完善分工报备制度。

37. 针对“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两张皮’问题突出”问题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制定进一步推动市场监管系统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的措施,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二是召开2022年度党建工作会议、研究制定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围绕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安全,结合规范市场秩序、推动质量强市战略实施、推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维护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等工作,提升党建政治引领保障效能。三是建立基层党建检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督办检查机制,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四是继续推动党建引领“我为群众办实事”、联点访户、入列轮值、志愿服务等活动,在我市疫情防控重大任务中,积极选派党员干部下沉社区(村)及支援津南区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组建临时党委和18个临时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展示市场监管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

38. 针对“抓基层党建不实”问题和“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抓实基层党组织建设,推动党建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实施《关于召开2021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要求。二是责成有关党支部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程序要求,在组织生活会上开展严肃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并立行立改。三是拍摄《“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片》,开展“示范先行 整体提升”活动。四是印发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基层党组织生活规范文件。五是强化日常检查,建立各级党委对所属党支部“三会一课”议题、党课内容审核把关和随机抽查制度。六是强化年度考核,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会、办公室会、联络员会等形式,明确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党组织抓好学习教育的主体责任。

针对“举一反三”整改事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相互批评情况进行自纠自查不够严格”,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组织各党支部针对党史学习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相互批评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自纠,严格落实要求。二是组成8个督导小组,对系统各单位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进行督导,审核把关班子及班子成员对照检查材料,确保系统各单位民主生活会开出高质量。

(十三)关于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

39. 针对“主题教育检视问题,‘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结合不够紧密’的问题尚未整改到位”问题和“精准把握中央和市委关于巡视和主题教育的部署要求,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举一反三,将解决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相结合,确保整改取得实效”整改意见,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印发《市市场监管委2022年党的建设工作要点》,围绕提升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推动党建和市场监管工作深度融合。二是严格落实《市市场监管委党组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持续推动主题教育成果运用,推动检视问题持续整改,取得实效。三是继续推动党建引领“我为群众办实事”、联点访户、入列轮值、志愿服务等活动。在奥密克戎疫情阻击战中,迅速成立临时党委和18个临时党支部,火速集结260名同志驰援津南防疫一线,在咸水沽镇、辛庄镇、双港镇等管控区、封控区,参加包括紫江馨苑社区、三鑫社区、昕盛里、众祥园和博雅花园等多个社区防疫任务,配合社区开展集中筛查、楼宇入户检测核酸,党员干部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对人民无限忠诚。

三、立行立改相关整改事项落实情况

本轮巡视期间共移交本单位立行立改问题1个,目前已完成整改任务。

针对委“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有关问题,进行了以下整改。一是委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原有25项办实事项目逐项梳理、调整完善,紧密结合市场监管职能,充分贴近民生需求,确定了“我为群众办实事”民生项目清单39项,并于2021年11月30日完成全部项目,回访群众满意度100%。二是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管控要求,完善进口冷链食品管控专班工作机制,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精准溯源、精准防控效能充分发挥,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在国务院食安委考核位列全国第一。三是持续重点推动疫情期间价格监管,强化生活必需品价格监测监管,累计巡查检查44963户次,立案82件,发放提醒告诫函12097份,规范明码标价行为5670户,坚决维护市场价格秩序。

四、巩固深化整改成效,不断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是一项长期性的政治任务。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从讲政治的高度抓好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深化具体问题、举一反三整改成果,强化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事项整改联动,以整改落实的成效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好。一是强化政治引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喜迎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深入开展“迎盛会、铸忠诚、强担当、创业绩”主题学习宣传教育实践活动工作,持续巩固和深化巡视整改成果。二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自觉锤炼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压紧压实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政治责任、领导责任。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持续推进党的政治建设特别是巡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以监督实效推进系统党员干部政治言行规范,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三是加强巡视巡察贯通联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持续推动市委巡视反馈问题深度整改,以工作实绩检验整改成效。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积极配合市委巡察指导督导工作,开展“接力巡”,扎实抓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主动对标中央巡视和市委巡视巡察要求,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补齐工作短板,增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质量,引领推动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市场监管工作新局面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22-23108152;电子邮箱:scjgwxcb@163.com。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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