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履行情况
2023年,市市场监管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多次召开委党组会议研究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委主要负责同志专门听取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汇报并做出批示,分管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调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紧密结合市场监管工作实际,及时印发《市市场监管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3年工作计划的通知》和《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对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作出部署。
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抓好流通领域煤炭治理工作
一是及时转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的通告》,要求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调整后的禁燃区范围,认真落实煤炭监管属地责任,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二是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流通领域散煤排查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秋冬季流通领域煤炭治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对全系统打击违法售卖散煤、维护煤炭市场秩序,实现煤炭实际经营户“动态清零”工作作出安排。
三是各区市场监管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深入农村地区、外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开展高频次的检查、巡查,第一时间发现并依法查处无照经营煤炭、禁燃区销售散煤及销售不合格煤炭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4起案件,罚没款共计6.62万元。
四是在分管委领导带队督导重点区市场监管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同时,派出多个督导组到各区明查暗访违法销售散煤问题,完成对各区的全覆盖督查。
五是配合市农业农村委联合印发《关于农业生产散煤治理百日攻坚行动方案》,配合市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对涉农区违规煤炭堆场排查治理工作开展督查。
(二)强化污染防治相关产品质量监督工作
一是严格执行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VOCs含量限值标准,持续做好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对油墨、胶粘剂、清洗剂及木器、车辆、建筑内(外)墙、防水、工业防护、船舶、地坪等涂料生产销售环节进行监督抽查,重点关注产品VOCs含量抽查结果是否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和产品明示质量要求,及时通报抽查结果,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后处理。累计共对68家生产销售单位的120批次产品进行抽检,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二是严格执行油品质量标准。将车用汽柴油、车用尿素等产品列入年度《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目录》及《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进行重点监管。在我市全面供应国VIB标准车用乙醇汽油后,我委积极部署,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组织两轮次成品油及相关产品的监督抽查,对社会加油站的监督抽查覆盖率达到100%。共抽查我市407家加油站的592批次车用乙醇汽油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我市202家加油站的202批次车用柴油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我市1家生产企业的2批次船用燃油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我市43家车用尿素生产销售企业的44批次车用尿素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2.2%。在第一时间对抽查结果向社会进行了通报,并对不合格产品进行立案处理。
三是强化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质量监管,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生产许可证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对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生产许可证企业的全覆盖检查,将危险化学品包装物车载常压罐体列入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规范企业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抽查我市36家生产企业的80批次产品,重点对气密性能、耐液压性、耐跌落性、耐堆码性、提梁(环)强度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未发现不合格产品。
四是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排查和塑料制品监督抽查。对农资经销商、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塑料制品经营场所及生产企业开展突击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988人次,检查生产经营企业1841家次,重点检查是否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等塑料制品。立案7起,没收超薄塑料购物袋848捆,一次性发泡餐具2600套,罚没款共计0.37万元。抽查我市4家生产企业的8批次农用薄膜产品。未发现不合格产品。抽查我市经销单位的200批次塑料购物袋产品,其中19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9.5%。不合格项目涉及厚度平均偏差、厚度极限偏差、材质与组分、基本标识。已督促企业完成整改。
(三)认真做好涉及生态环境保护认证工作
一是联合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国动办、市药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共计随机抽取检验检测机构100家,其中,机动车检验机构30家,生态环境监测机构40家。共计立案查处9家,罚没款27.1万元。
二是自2023年4月起,对在我市开展的认证活动实施现场见证检查,严厉查处虚假认证行为,加强认证事中事后监管。共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活动现场见证206次,未发现违法问题,进一步推动了我市认证有效性和合规性提升。
三是继续组织各区局加强货车、电动汽车CCC认证监管,严禁未经CCC认证出厂、销售。共检查我市货车、电动汽车等机动车生产企业25家次、销售企业84家次,出动执法人员504人次,未发现认证违法行为。
(四)开展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工作
一是指导做好锅炉设计文件鉴定工作,严格审查节能和环保标准执行情况。2023年共指导天津市特检院完成锅炉设计文件鉴定57份,均符合相关节能环保要求。
二是组织我市9家锅炉制造单位及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召开工作会,督促锅炉制造单位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相关标准,确保生产的锅炉满足节能环保要求。
(五)依法配合商务部门打击非法加油加气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制定《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加强非法加油加气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对各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依职责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做好非法加油加气综合整治工作作出部署。要求严格相关经营主体准入,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经营的,需凭应急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营业执照,同时配合牵头部门加强对成品油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查处。
二是各区市场监管局在当地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区打击整治非法加油加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工作部署,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按职责配合清除无证无照经营加油站(点)工作,配合区商务局对成品油零售经营企业开展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检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也未接到相关部门关于吊销严重违法市场主体的提请。
(六)做好野生动物相关工作
开展以打击野生动物非法经营利用行为为主要内容的“2023清风行动”,印发《2023关于开展秋冬季野生动物保护专项检查的通知》,并结合《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面加强鸟类保护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及《市野生动物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网盾行动”的通知》要求,开展以候鸟保护为重点的野生动物经营行为专项检查行动。督促和指导各类经营主体落实野生动物交易管控责任,督促经营者严格执行禁止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交易的相关规定,严禁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非法经营利用活动。2023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5666人次,检查各类经营场所23854个次,监测广告70余万条次,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秩序。
(七)高标准做好污染防治其他工作
一是指导各区市场监管局依规做好食品经营许可审批,对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被负有监督管理权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餐饮经营单位或个体,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无因违反环境法律被责令关闭的餐饮单位。
二是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销售企业销售新机动车环保一致性检查工作,同时,做好落实国六阶段重型汽车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作,加强新车销售管理。共检查机动车销售企业64家,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三是下达《橡胶制品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强制性地方标准立项计划。与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发布《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四是做好生态环境监测方面列入强制检定目录工作计量器具的检定工作2023年天津市计量院受理检定声级计1302台套,烟度计334台套。
五是对可能受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的食品开展抽检211批次,未发现因持久性有机污染物造成食品不合格情况。
六是根据企业需求,积极提供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检测服务,2023年天津特检院受用户委托,共检测非道路移动机械尾气排放烟度4516台次。同时积极向非道路移动机械企业宣传环保政策,提高企业环保意识。
二、工作亮点
一是严格落实市领导批示要求,开展食品经营环节厨余垃圾监管专项治理。督促餐饮单位按要求存放厨余垃圾,设置厨余垃圾存放容器,与有资质的收运单位签订收运协议,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台账。共检查餐饮单位84226户,发放“厨余垃圾处置明白纸”28689张,督促整改餐饮单位未建立厨余垃圾管理台账、管理台账不规范、未按要求签订收运协议等问题4608户。
二是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开展成品油质量专项整治,鼓励具备快速检测能力的地方市场监管部门使用成品油质量快速检测方法的工作部署,市质检院积极发挥技术优势,在标准化处和质监处大力支持下,经多方调研,通过数据积累、技术研究,主持起草的《DB12/T 1108-2021车用乙醇汽油(E10)快速筛查技术规范》和《DB12/T 1108-2021车用柴油快速筛查技术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正式发布实施,并配置成品油快检车和快检设备,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开展加油站监督抽查工作,检测范围覆盖汽油、柴油16个重点指标的检测,单个样品筛查仅需5至8分钟,整个快检过程从采样到出具检测结果大约30分钟,即可完成加油站内全品种、全油罐油品的全覆盖筛查,大大缩减了抽检时间和抽查经费,有效提高了成品油监管的针对性、灵活性和实效性。
三是扎实开展茶叶过度包装专项治理行动。在中秋、国庆节前后通过全市各大写字楼、住宅楼内的电梯广告屏发布“拒绝过度包装”公益广告,投放点位1039个,涵盖电子屏幕21975块,以生动趣味、通俗易懂的方式帮助广大市民准确理解食品和化妆品包装新国标的具体要求,学会从包装材质、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等方面辨别过度包装。印制“倡导茶叶简约包装 推动绿色文明消费”宣传画500余张在各大茶叶专卖店显著位置张贴。向全市人民送去节日祝福并发出倡议,呼吁市民从我做起拒绝过度包装,养成文明健康、绿色简约的生活方式,共同为城市绿色发展贡献力量,让绿色发展理念在潜移默化间成为市民群众的普遍共识和文化认同。执法人员通过细致研读《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通过运用E语言、C++等程序语言编写代码,制作出一款过度包装空隙率计算小程序,更加简便快速地明确茶叶产品包装相关参数是否符合标准要求,解决了执法工作中过度包装鉴定难的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效能。
四是认真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行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谋划贯彻落实“十项行动”的具体工作措施,经委第35次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印发《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任务分工表》。联合市商务局、市邮政局举办“引导绿色消费,畅享低碳生活”—2023年“3.15”宣传活动暨绿色产品认证推动会。联合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河北省市场监管局在天津秉信包装有限公司联合召开主题为“引导绿色消费,畅享低碳生活”的京津冀绿色产品认证交流会。按照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牵头部门制定的《绿色低碳发展行动重点任务清单》,积极推动绿色产品认证,组织开展“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系列活动,大力宣传推广绿色产品认证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绿色产品的居民知晓度和认可度,传播绿色消费理念,普及绿色产品认证相关知识,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严格落实牵头部门按月总结、年中盘点,以及年终专项督查工作要求,高质量完成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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