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衡苑熟食店(俞书珍):
因我委无法向你单位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津市监执食罚催〔2024〕1号),现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天津市南开区二马路265号
联系人:郑意
联系电话:58660152
附件:《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津市监执食罚催〔2024〕1号)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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