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 新闻动态  》 工作通知
天津市2014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第2批)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6-27 14:47

天津市2014年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专项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第2批) 



一、总体抽查情况  


2014年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完成对我市销售的部分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在20家销售企业抽查包括生活用纸制品、汽车用玻璃水、洗护用品、化妆品、一次性产品、牙膏、合成洗涤剂、肥皂、清洁剂、汽车润滑油、汽车防冻液等在内的112批次商品,净含量检验合格106批次,净含量标注合格106批次,抽样合格率均为94.64%(详见附件2、3、4)。 


二、具体抽查情况和结果分析  


1、牙膏、合成洗涤剂、肥皂、清洁剂、汽车润滑油、汽车防冻液:共抽检此6类产品55批次,净含量检验全部合格,净含量标注合格54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8.18%。 


2、洗护用品、化妆品、一次性产品:共抽检此3类产品40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37批次,抽样合格率为92.5%,净含量标注全部合格。 


3、生活用纸制品、汽车用玻璃水:共抽检此2类产品17批次,净含量检验合格14批次,抽样合格率为82.35%,净含量标注合格12批次,抽样合格率为70.59%。 


综合上述分析,此次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抽查包括了牙膏、合成洗涤剂、汽车润滑油这三类产品,作为多年来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国家计量监督专项抽查的品种,通过抽查结果可以看出从生产企业到销售企业整体计量管理水平有了改善。同时,此次增加了一次性产品、肥皂、汽车用防冻液等多类商品的抽查,并涉及汽车4S店这类销售企业,平均净含量检验抽样合格率和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处于良好水平,但其中部分定量包装商品的净含量合格水平还有所欠缺、汽车用玻璃水的净含量标注抽样合格率较低,需要继续加强后续的计量监督管理,督促经营者落实计量管理责任。 


三、不合格产品后处理 


    抽查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应认真分析,查找不合格原因,对不合格问题进行整改,向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提交整改报告,并自觉加强计量管理。 


对监督抽查不合格的定量包装商品销售企业,由所在地区、县质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责令限期改正,期限为一个月;逾期不改或整改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