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选调生:
按照市委组织部有关要求,请于7月13日(周一)下午15:00到天津市市场监管委B座8楼会议室领取《选调生通知书》、开据调档函、签订就业协议,请事先将涉及本人、学校签署部分填写完整。需携带本人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见此通知后,请立即回复邮件到:tjsscjgw@163.com,回复时间不得晚于7月8日中午12点。邮件题目请写明考生姓名。
组织干部处
2015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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