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局、稽查总队:
市市场监管委依据《食品安全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药品广告审查办法》、《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等有关规定,于2017年6月29日印发了《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做好对益寿强身膏等产品暂停销售有关工作的通知》,对我市媒体发布违法广告涉及的 “益寿强身膏”在全市范围实施暂停销售。
通知发出后,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按要求停止了违法广告的刊播、暂停了相关产品的销售、发布了《更正启示》,认真进行了整改。日前,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委提交了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恢复“益寿强身膏”在我市的销售。
经审查,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的材料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对严重违法广告涉及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采取暂停销售措施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决定从即日起恢复“益寿强身膏”在我市的销售,请各执法单位做好有关工作。
2018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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