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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2022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6-10 10:54

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开展2022年度特种设备行政许可

证后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市执法总队、市特种设备协会、各特种设备获证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获证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结合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相关要求,按照工作计划,我委决定组织开展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证后监督检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落实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我市“证照分离”改革的要求,继续强化对获证单位的事中事后监管,引导获证单位树立诚信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理解与执行,持续保持获证条件,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二、检查依据

《行政许可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优化准入服务和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的公告》(2019 年第 8 号公告)。

三、检查范围及内容

采用重点抽查与“双随机”(即:采用随机方式确定专家组人选和被抽查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对特种设备获证单位的资源条件保持、质量体系运行以及工作安全质量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

(一)重点抽查采取自我承诺免评审换证的单位;

(二)采取“双随机”方式,重点抽查获证(取、换证、增项、升级)1年后以及近2年发生事故的或被发现有重大质量问题的单位

四、检查时间

615日起至830

五、检查程序

(一)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此次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具体工作由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承担。各检查组负责证后监督检查的具体工作,检查组成员由属地区市场监管局抽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协会选派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各检查组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被抽查单位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制作《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对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求的,及时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获证单位及时采取措施限期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

(三)现场检查结束后,属地区市场监管局负责按照执法检查程序的有关规定,在现场检查后1个月以内完成对被抽查单位整改落实情况的确认工作,填写《证后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确认表》(见附件)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特监处材料报送OA账号。协会负责统一归集《特种设备现场安全监督检查记录》(复印件),并根据属地区局的要求,对涉及专业技术性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工作要求

(一)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落实“严、实、细、狠”的工作要求,加大对特种设备获证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依法应当立案查处的,要严格依法从严处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提请吊销、撤销行政许可;自我声明承诺免评审换证的生产单位,提供申请材料中有虚假内容的,依法提请撤销许可。

同时,要做好被抽查单位的监督检查、整改复查及整改见证材料的建档留存工作。委特监处将适时对各区市场监管局的证后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各检查组成员要自觉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和作风建设的各项规定,不准接收被抽查单位赠送的任何有价证券、礼品和现金,不得以任何名义向被抽查单位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三)各特种设备获证单位应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并在此基础上举一反三,全面进行自查自纠,不断提升特种设备安全水平。

附件:证后监督检查整改情况确认表

202269

联系人:韩冬冰,联系电话:27182109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