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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天津市计量科技项目申报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1-30 09:24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计量发展规划(2022-2035)促进计量科技创新能力,推动天津计量事业发展依照《天津市计量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2024年度天津市计量科技项目申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与要求

(一)申报单位及申报人

1.在天津市域范围内注册1年以上(2023115日前注册),具备较强科研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机构,同时须符合项目申报指南中要求的承担单位性质。填写申报书时,高等学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加盖学校法人公章)。

2.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申请单位的正式职工,为保证项目顺利完成,项目申请人的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项目负责人应起到统筹领导作用,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

(二)项目名称及起止时间

项目名称原则上符合《2024年天津市计量科技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1)的征集方向,且项目起始时间统一填写为20245月。

(三)项目资助资金

申报项目资金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以确保完成项目目标任务。

(四)申报要求

1.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及项目负责人须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并对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项目一经立项,成果、技术、效益、工作等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2.项目申报单位如果为两家及以上的,合作单位间必须事先签署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作协议,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归属和利益分配机制等要素,并提交协议原件。

3.项目申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及我市科研诚信建设有关要求,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二、项目推荐与报送方式

(一)推荐方式

立项申请书应由项目承担单位填写,市属有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由主管部门推荐,无主管部门的申报单位或市直单位自行推荐;央属单位自行推荐;其他申报单位按照属地原则由区市场监管局组织推荐。项目申报材料经推荐审核、签署意见后方可申报。

(二)报送方式

纸质版申请书应装订成册,于2024315日前报送至天津市计量测试学会(南开区科研西路4号,300192)。电子版项目申请书请发邮箱scjgjlc@tj.gov.cn,或以光盘形式与纸质版一同报送。

三、有关要求

此次工作为天津市首次开展计量科技项目申报,希望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申报,遇有相关问题及时与组织单位沟通联系。各区市场监管局应主动走访辖区有关单位加强宣传推动工作,2024年各区组织申报的计量科技项目不低于2项。

联系人:天津市计量测试学会  赵艳  13752322729

        市市场监管委计量处  赵霞  27182071

附件:1.2024年天津市计量科技项目申报指南

      2.2024年天津市计量科技项目立项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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