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严格落实《天津市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个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天津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中强化油品油气管控的具体要求,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制定了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5年3月7日前反馈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黄荣霞;
联系电话:022-87671549;传真:022-8767156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1.《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油品运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3.《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4.《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202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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