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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5-08-05 10:11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津市场监管质监〔201545

 

 


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天津市

2015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

抽查情况通报的通知

 

各有关区县局:

现将《天津市2015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印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根据通报结果开展后处理工作。

 

 

                        

                           201584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2015年第三批产品质量

监督抽查情况通报

 

一、2015年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2015年对33种产品开展了监督抽查,共抽查731家生产企业生产的922批次产品,合格908批次,合格率为98.48% 具体抽查情况如下:

序号

产品名称

企业数

批次数

合格批次

合格率

1

危险化学品包装物

47

47

47

100

2

建筑型材

4

4

4

100

3

防水卷材

8

8

8

100

4

防水涂料

5

5

5

100

5

衬衫

3

3

3

100

6

单夹服装

17

17

17

100

7

其他纺织品服装

16

16

16

100

8

低压电器

100

150

150

100

9

电焊机

3

11

11

100

10

小功率电动机

6

14

14

100

11

涂料

17

25

25

100

12

电机

11

11

11

100

13

电池

2

2

2

100

14

充电器

1

1

1

100

15

控制器

1

1

1

100

16

砂轮

2

2

2

100

17

塑料制品

21

26

26

100

18

木制家具

63

63

63

100

19

软体家具

46

46

46

100

20

木质门

12

12

12

100

21

人造板

9

9

9

100

22

烧结普通砖

13

13

13

100

23

太阳能热水器

5

5

5

100

24

瓦楞纸箱

15

15

15

100

25

卫生制品

14

14

14

100

26

电动自行车

109

109

108

99.08

27

电线电缆

72

175

171

97.71

28

自行车

56

56

53

94.64

29

休闲服装

12

12

11

91.67

30

车架

11

11

10

90.91

31

车把

10

10

9

90

32

前叉

10

10

9

90

33

电缆料

10

19

17

89.47


合计

731

922

908

98.48

 

二、各区县抽查合格率情况

      

区县

抽查批次

合格批次

批次合格率(%

宝坻区

111

111

100

和平区

7

7

100

河北区

11

11

100

河东区

9

9

100

河西区

2

2

100

红桥区

1

1

100

蓟县

13

13

100

津南区

49

49

100

南开区

24

24

100

宁河县

26

26

100

武清区

85

84

98.82

北辰区

300

296

98.67

东丽区

98

96

97.96

西青区

106

103

97.17

静海县

80

76

95

合计

922

908

98.48

 

三、不合格产品质量分析

(一)电动自行车

1.最高车速: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不按标准生产。目前控制车速有两种办法:一是通过控制器的电子元件限制车速。另一种是通过转把上的光电管或是机械方法使转把限定在一定位置,以限制车速,但这两种方法均存在可以人为调整车速的问题。解决最高车速不超标问题的根本办法是从控制器的设计上进行改进,不允许存在整车装配完成后可调整车速的环节。

2.整车重量:目前绝大部分电动车以铅酸蓄电池作为动力源。48V的电动车一般用412V的电池串联而成,重量为18kg左右;电机重量是7kg左右,一般车体部分重量有20kg左右,整车总重约为45kg。而对于豪华型的电动车,特别是轻摩化的车型,由于其车架结构,过多的附件、装饰件,有的配以铝轮,则其重量一般均远远超过40kg。重量超标会造成电动车行驶时惯性增加,制动距离变长。(GB17761-1999产品标准与目前主要车型48V铅酸蓄电池车不适宜,该款车此项目全部不合格)

3.管静负荷:部分车型结构不合理,在把立管较长的情况下,未将把立管长度和把立管使用材质进行综合考虑,导致把立管不能承受应有的静负荷。部分车型把立管使用材质差,管壁薄。正规的壁厚为≥ 2mm,有的偷工减料仅1.5mm1.2mm。试验时把立管严重变形,施力无法进行,导致强度达不到标准要求。该项目不合格会造成把立管耐冲击性能变差,使用中易变形,造成安全隐患。

4.过流保护:欠压、过流保护值是电动车生产厂家根据不同车型明示给消费者的技术参数,应在产品使用说明书中标注。部分企业明示的欠压、过流值与实际车型不符,反映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质量控制不严格。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是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的必要条件,该功能可使电动自行车的行驶速度限定在可控范围内。同时对蓄电池和电机起到保护作用,避免造成蓄电池过放电和电机发热,影响其使用寿命。

(二)电线电缆

1.绝缘和护套老化前后机械性能:该项目性能不达标,会影响电线电缆的各项物理机械性能指标,在敷设工程中,极易引起损伤和破裂,最终影响产品的绝缘性能,造成短路或接地事故。

2.锌层重量:钢芯铝绞线属于裸电线,使用时直接暴露在空气中,应具有较强的耐腐蚀性,因此钢线外要经过镀锌处理,对锌层的重量及附着性都有严格的规定,锌层质量不达标,会使电线使用寿命缩短,严重时会发生危险;

3.熔体指数:熔体指数是表示塑料加工时的流动性数值,该值过大,使电缆生产过程中绝缘挤出是一些工艺参数不容易控制,可能导致绝缘的结构指标出现问题。

4.JKLY-1 1×70架空绝缘电缆的导体单线根数国家标准规定最少12根,而实测为7根,则产品的柔性差、弯曲半径加大,在铺设安装时给施工带来困难,容易造成对电缆的破坏,使用时存在发生危险的隐患。

(三)自行车

1.车把部件强度:标准要求对套在把横管上的施力装置加一个力,方向45°。如果把立管发生屈服,则它应能弯曲到与把立管的轴线成45°角而不断裂,并能支撑不小于1600N的力。本次的抽查中不合格企业的产品实测值为1480N1550N。原因是企业在原材料的采购没有做到进厂严格检验,采够管壁较薄的材质作为车把部件。如果一旦发生车把转向不足或车把部件断裂,将导致骑行者重心前倾,引发人身伤害。

2.鞍管:标准规定鞍管应有一个永久性标记,清楚地标示最少深度。插入标记或插入深度从鞍管底部量起,应不低于鞍管直径的两倍高度。插入标记不应损伤鞍管的强度。本次检测该企业的产品实测值为均无永久性标记。原因是该企业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采购符合标准要求的原材料。该项目是考核鞍管插入车架的深度标记及标记是否影响其强度。如果没有或达不到要要求,会导致装配存在安全隐患及鞍管变形等情况发生,危及骑行人的人身安全。

3.链条拉断力:标准要求作动力传递用的链条,应在链轮和飞轮上运转灵活。最低破坏拉力应不小于8010N。该项目是指链条的强度,如不能达到要求,可能引起骑行中的自行车丧失骑行能力。

4.反射器(安装):标准要求自行车应装有一个符合标准的前广角反射器,前反射器应为白色(透明)。安装后灯的自行车还应装一个后广角反射器或一般反射器。不装后灯的自行车应装一个广角反射器。后反射器为红色。自行车应装有两个侧反射器,每一个在两侧都能看到,两个侧反射器应为同一颜色,或白色(透明),或黄色。本次抽检该企业的产品实测值为没有安装前反射器和侧反射器。原因是企业为了减少成本,没有按照标准的要求按照规定的反射器。反射器是保证骑行者在夜间骑行时,引导他人注意安全的信号装置,防止夜间因视觉盲区导致交通事故。

(四)休闲服装

染色牢度(简称色牢度),是指染色织物在使用或加工过程中,经受外部因素(如光照、洗涤、熨烫、汗渍、摩擦和化学药剂等)作用下染料的牢固程度。本次不合格项目为耐干摩擦色牢度,该项目属于GB 18401-2010中明确规定的安全性指标,并且属于强制性项目。色牢度的好与差,直接涉及人体的健康安全,色牢度差的产品在穿着过程中,碰到雨水、汗水就会造成面料上的染料脱落褪色,则其中染料的分子(如致癌芳香胺)和重金属离子等都有可能通过皮肤被人体吸收而危害人体的健康安全;另一方面,色牢度差还会影响服装的服用性能,如穿在身上的其它服装被沾色,或者与其他衣物洗涤时褪色或染脏其他衣物等。控制色牢度项目的质量,就要求生产企业在采购原料时应进行相关的检验测试,尽可能消除质量隐患。

(五)车架

中接头两端孔:标准要求中接头两端孔螺纹精度应符合B1.375-24-6H左右的要求,本次抽查中1家企业的抽查产品检测时出现光滑通规、螺纹通规不能通过的现象。主要原因是中接头焊接后产生变形和生产丝锥磨损,导致精度误差变大。

(六)车把

车把静负荷:标准要求在把横管两端分别施加392N的力,经1min后,其永久变形量:组合式车把不大于3mm。本次监督抽查中1个批次的产品此项不符合标准要求。主要是企业在原材料的采购没有做到进厂严格检验,采购的部件材质强度不符合要求。导致出现以上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主要是与企业个别的检验人员,对标准的理解和要求的重视度不够有一定的关系。个别企业负责人因市场的因素影响,对企业缺少必要的管理监督;企业管理薄弱,执行标准不规范;技术水平低,生产方式落后,生产装备落伍;没有相应的控制、检验措施,不具备全面的检验手段。部分零部件企业为降低成本不惜牺牲产品质量,采用改变工艺、缩减工时的方法,在未采用提高材质强度的情况下将车架管壁变薄或降低材质要求等手法,竞相杀价。使用这样的产品不可避免的要出现质量问题。生产企业增长过快,行业缺少技术人才。人才向注重产品质量企业流动,相对中小型企业的技术队伍不稳定;加上行业淡旺季明显,部分企业在淡季辞工、旺季招工,人员不正常流动、员工缺少培训、装配技术不熟练,导致产品质量无法保障。

(七)前叉

螺纹精度:标准要求螺纹精度应符合B1.005-24-6g的要求,本次抽查中1家企业的抽查产品出现检测时光滑止规止不住现象。原因可能是生产的板牙或车刀磨损,导致精度误差变大。

(八)电缆料

1.热老化质量损失:该项目不合格,是产品挥发成分过多,会使制成的电线电缆的抗老化性能降低,影响电线电缆使用寿命。

2.200℃时热稳定时间:该项目不合格,说明产品的耐热能力差,对电线电缆制造的绝缘或护套挤出造成影响,在电线电缆的使用时加速电线电缆的老化。

使用存在上述问题的电缆料制成的电线电缆的绝缘和护套的性能达不到标准要求及安全要求,使电线电缆的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其原因主要是电缆料的生产配方、生产工艺、质量把关等方面存在问题,存在为降低成本使用劣质原材料的现象。抽查中发现,多数企业不具备标准规定的出厂检验设备及能力,这是造成电缆料质量水平差的主要原因。

四、处理意见

(一)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对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开展后处理工作,向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督促企业整改复查合格前不得继续生产和销售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二)对此次抽查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依据《产品质量法》和《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进行处理,对问题严重的企业,予以立案查处,未立案或者未按要求对企业进行整改的,要写明原因,书面报送至委质监处

(三)各区县市场监管局要严格复检程序,要求企业按期提交整改报告,区县局需携带企业整改报告、复检申请及填写好的复检委托书到委质监处盖章,盖章后的任务书交至相应的质检机构,存根留委质监处备存。

(四)各区县市场监管局应严格按照《关于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工作的通知》(质检监函201279号)对拒检企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的企业开展约谈,开展质量法制教育并提出整改要求,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五)各区县市场监管局于2015925将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后处理工作情况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后上报委质监处,未能按期完成后处理工作或企业存在特殊原因未能及时整改的需上报书面情况说明。

 

附件:1.2015年天津市第三批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

        合格产品名单)

2.天津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

企业后处理工作情况表

 

天津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584印发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