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扬州康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未经许可经营食品案,货值金额2.5万元。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合计25万元。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