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1日,天津市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灵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侵犯他人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10日,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接到某公司举报,反映天津灵境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侵犯其商业秘密,其主张的商业秘密为公司的客户名单。经查,举报人主张的客户名单汇集了客户名称、合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对接HR及联系方式、合同费率、付款方式、客户招聘意向、候选人等信息,是权利人长期经营过程中付出智力劳动和经营成本积累而成的商业资源,具有非公知性和价值性,并采取了保密措施,属于商业秘密。当事人在应知情况下,仍然获取该商业秘密。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三款的规定,和平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本案从非公知性、价值性、保密性三方面论述客户名单构成商业秘密的要件,并通过三次现场电子取证,固定了当事人侵犯商业秘密的证据,对于规范人力资源行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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