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某百货商行
销售侵犯驰名商标专用权日用品案
天津市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在某厂房存有大量假冒“蓝月亮”洗衣液和“舒肤佳”沐浴露,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立即启动行刑衔接机制,与公安部门联合对涉案当事人开展调查。该案件已由天津知识产权法庭开庭审理。案件审理后,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将当事人销售侵权商品的违法行为启动反向行刑衔接移送至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由红桥区市场监管局立案调查处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红桥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商标侵权行为不仅损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查处该商标侵权案件,打击了不法分子的侵权行为,维护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促进了市场的公平竞争,提高了消费者的购物安全感。本案的处理过程涉及市场监管、公安、检察院和法院等多个部门相互衔接,覆盖刑事、民事和行政等不同维度。本案的查处,形成了跨维度、多层次、全覆盖的执法闭环,对同类违法行为形成震慑效果,维护了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