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场监管总局安排部署,大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明显。现将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主要举措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职能
1.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报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我委出台了《天津市企业经营范围自主申报登记管理办法》,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等改革,完善企业注销一窗通功能,放宽个体工商户跨区迁移限制,推进商业银行代办市场主体登记服务。我市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5.62万户,实有各类市场主体达139.68万户,同比增长10.45%。
2.推进权责清单、收费清单、负面清单管理。公示权责清单577项,拟提出调整权责事项150项。
3.实行信用分类监管。企业年报公示率93.49%。完善我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成市场监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信息化系统。向有关单位提供49类红黑名单实时查询12万次,向国家信息中心报送联合奖惩案例126373件。收到企业信用承诺书108.81万份。
4.实施“质量立市”战略。开展质量提升、考核评价、质量月、质量奖评选、品牌指数发布。组织“质量月”和第四届天津质量奖评选。推进质量攻关,提交成果596项。成立缺陷消费品召回技术专家库。检定校准计量器具34.7万台件。发布地方标准117项。
5.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报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我委印发了《2020-2021年天津市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推进计划》。中国(天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中国(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顺利运行。组织4·26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查办商标侵权案件169件,罚没款1400余万元。
6.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制定京津冀协同发展项目库,建立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名录库,发布计量技术规范共享共建项目。加强三地广告监管执法协同。签署通武廊标准化战略框架协议。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区域合作推动会、洁净检测技术联盟培训。
7.帮扶企业复工复产。推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15+8+10”等帮扶政策,深入企业5143户次,解决问题4016个,减免收费7854.51万元,开展免费服务4189次,为企业不见面审批审评审查24.55万次,减缴专利费10450万元,政策宣讲627次。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推动出台禁食野生动物、加强野生动物管理两部地方立法。修订我委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合法性审核12件规范性文件,10件报市政府文件。在全市市级部门率先出台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办理免罚案件719件。制定加快新动能引育助力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修订党组工作规则、党组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召开委党组会议73次,研究议题392个;召开委主任办公会议15次,研究议题30个。推动公平竞争审查,梳理规章文件12126件,对29件提出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的意见。组织法律顾问完成法律事务218件、公职律师完成法律事务315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原市价监局人员转隶至委机关及执法总队。推动基层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全系统办结违法案件24591件,罚没款13239.27万元。
2.加强重点领域执法。一是查处反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92件,罚没款455万元;对3家企业涉嫌垄断行为依法处理。二是查处违法广告案件938件,罚没款1192.51万元。三是开展防疫商品和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监管,300万元顶格处罚药企哄抬物价违法行为,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认真落实优惠电价政策。四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推动出台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29条具体措施,制定市级党政领导干部责任清单,发布食安指数(试行)。完成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我市首次进入全国A级行列。发放食品生产许可电子证书462套。71家生产企业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体系。在全国率先建成进口冷链食品原料信息化追溯系统。出台风险分级管理、备案管理、主体责任清单、监督检查指南等食品经营监管文件。清理整治保健食品企业581家,立案查处371家。抽检监测食品安全69261批次。查办食品安全案件13746件。五是强化疫苗、药品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监管。开展药品安全“利剑行动”,查办案件736件,罚没款452.73万元。在全国率先发布实施疫苗监管质量手册及43个配套文件。抽检药品3399批次、医疗器械167批次、化妆品612批次。六是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整治,整改问题隐患1322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95起。七是疫情暴发初期,三天内实现市场内野生动物和活禽屠宰销售全部“清零”;检查市场11万余个次,关闭取缔活禽、野生动物销售屠宰点59个。八是查验民用防护物资745万件。监督抽查工业产品4300批次。
3.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修订委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动行刑衔接,研究破解食品领域“入刑难”问题,印发药品安全领域行刑衔接实施意见,移送公安机关案件153件。与市检察院、市版权局签署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成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研究中心。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主动公开文件210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85件、政协提案82件。处理行政执法投诉10起,制发执法监督通知书或决定书8份,组织执法案卷评查2期。审结行政复议案件93件。政务处分干部3名,党纪处分干部7名。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依法及时办结信访985件。处理群众投诉、举报和咨询24983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942.5万元。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组织理论中心组学习14次、集体讨论11次。举办领导班子法治讲座2期,组织616人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579人参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网络专题班、756人参加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班、610人参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网络专题班。对320余名处级干部进行培训,选派40余名局处级干部脱产培训。
(八)完善落实组织保障机制
1.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制发法治建设要点、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意见等文件。推动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定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责任清单和任务清单,委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将推进法治建设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开展全面依法治市绩效考评,圆满完成“七五”普法总结验收、4次法治建设督察。
2.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防控疫情法治同行”市场监管法治宣传,强化民法典宣贯。组织“3·15”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标准化日、电梯安全周、药品安全周等主题宣传活动。在市级以上媒体刊发新闻900余篇,发布政务微博2036条、政务微信1303条。
二、存在问题
(一)法治意识有待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仍不够深入,法治思维和能力有待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有待增强。
(二)法治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普法责任制落实有待加强,法治宣传形式有待丰富。
(三)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与市场监管职责相较,执法队伍人员力量明显不足。
三、2021年计划安排
(一)统筹推动法治建设。进一步强化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委总体发展规划,编制委法治建设实施方案,推动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法治建设督察、法治建设评价、依法治市绩效考评、法治建设年度报告等工作。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作用,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
(二)推动完善市场监管法律体系。深化市场监管领域立法,推动制(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化等方面法律法规。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开展审查、备案、清理、公示等工作。
(三)全面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统筹抓好“活力、质量、秩序、安全”,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大市场监管执法力度,加强反垄断执法,推动信用监管、风险监管、智能化监管、包容审慎监管,提升市场监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牵头推动全市公平竞争审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五)强化法治宣传教育。科学谋划实施市场监管“八五”普法规划,组织市场监管主题宣传,推进以案释法、智慧普法、精准普法。加强市场监管法治文化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等制度,提升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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