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
第0344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 开
毛雅君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的建议》(0344号),市政府交由我委会同市财政局、市教委、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办理。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 工作开展情况。
为强化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进一步消除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2018年4月,市食安办会同市综合执法局、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市公安局成立市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天津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津食安办〔2018〕19号),在全市范围对大、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军训基地及周边四至范围100米内,开展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专项行动。现将工作开展情况介绍如下:
(一)高度重视,部署周密
在全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下发后,依据职责分工,全面部署综合治理工作。各区食安办牵头抓总,镇街属地管理,职能部门建立联合联动的工作机制,强化相互间协调配合,最大限度动员人员力量,形成了上下齐抓共管、联防联控的强大合力。各区组织成立联合清查小组,严格按照方案规定的重点区域和治理措施,集中开展深入治理。
(二)多措并举,集中清理
一是提早介入,摸清底数。各区对大、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军训基地进行了全面的摸底排查,形成名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张贴综合治理公告。各区结合辖区实际,以区政府名义起草、印制并张贴公告,告知广大居民和食品生产经营者,将对大、中、小学,职业学校,幼儿园及周边四至100米范围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含食品流动摊贩)进行治理,食品从业人员要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守法诚信经营。全市共张贴食品安全综合治理公告20838张,实现了全市公告全覆盖。三是对重点区域开展整治。对校园及周边四至范围100米内的食品经营单位开展全面清理整顿,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落实食品进货查验与记录等主体责任,梳理痼疾难题,建立治理问题台账,销号管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期间,排查有固定经营场所食品经营单位19724户,依法取缔黑外卖95户(网络订餐送餐点32户,非网络订餐送餐点63户);利用违章棚亭从事食品经营活动897户;依法立案查处445件;罚没款70万余元;受理消费者投诉和举报318件。四是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坚持“集中培训”、“以查代训”、“查训结合”的方式,结合日常监管中发现的一些经常见到的问题及薄弱环节,组织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食品安全培训,解读综合治理公告,督促校园周边无证食品经营者办证或备案,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经营食品。进一步明确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督查其诚信守法经营。五是开展检测,严控质量。切实强化对校园及其周边高风险食品监督抽检,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及其周边食品质量市、区两级抽检工作力度,重点抽检“五毛食品”,严厉查处“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开展市级抽样检验“五毛食品”366批次,其中360批次合格,6批次不合格。被抽样单位经营不合格产品的行为,已由相关市场监管部门按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核查处置。
(三)暗访督查,巩固成果
一是制作安装警示牌。在全市各类学校及周边四至范围100米设立警示牌,明确禁止在校园及周边四至范围100米内摆摊设点、占路经营和食品流动售卖,公示所属辖区各部门监管人员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目前,全市共安装警示牌5497块,实现了全市各类学校警示全覆盖。二是加设协管员,提高预警能力。各区积极建立预警,在各类学校加设食品安全协管员,建立舆情“哨点”,采取专人值守方式,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的巡视。在上学、午休、放学时段执勤,劝阻学生不购买校园周边无证摊贩食品,并对发现的校园周边违法违规从事食品经营行为,立即向监管部门报告。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各区持续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延时、错时巡查,对违法行为露头就打,发现一处,治理一处,本着“早发现、快化解、防蔓延”态度,严防死灰复燃。四是开展暗访督查。市市场监管委深入监管一线开展实地检查,现场指导,对受检查单位索证索票落实不规范、冷藏冷冻温度不达标等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复核。五是深入开展宣传培训。结合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和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积极开展食品安全知识进校园、进课堂等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治理工作意义,普及食品安全常识,并利用电台、电视台、微信公众号、人员密集区LED电子屏等媒体媒介进行报道,引导学生、家长提高食品安全消费的意识。截至目前,开展进校园、进课堂食品安全讲座2630次,制作食品安全宣传板7898块,发放食品安全宣传材料(包括家校通、一封信、公众号等)924181份。
(四)做好经费保障,支持食品安全监管。
市财政局一是落实食品安全法,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为食品安全工作提供保障。每年安排市市场监管委食品安全监管经费,可用于支持食品安全抽检、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非洲猪瘟防控和疫情处置等工作。二是强化食品药品监管,推动社会共治。2018年,市财政局配合市市场监管委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将市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资金纳入部门预算。该《办法》就我市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的条件、标准、程序以及监督管理等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奖励制度。三是建立健全制度,规范中小学食堂管理。为规范我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提升服务质量和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市教委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天津市中小学食堂管理办法》(津教委规范〔2019〕1号),对中小学校食堂的组织管理、食品安全、从业人员、食品采购、食品储存、食品加工、食品供应、食品营养、财务管理,以及突发应急事件处置等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全市中小学食堂管理有据、责任有章、操作有依、检查有度。
(五)指导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管理,规范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操作行为。
市教委不断加强学校内部食堂的管理和提高菜品质量,保障学校食品安全。始终坚持不懈地抓好对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的食品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园广播、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渠道开展宣传教育;通过课堂教学、知识讲座、班会等活动以及社会实践等生动活泼、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大力普及预防事物中毒知识和食品营养知识,让家长能够及时了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时动态,利用家长会和家访等形式,促进家庭和学校的互动和合作,促使良好就餐习惯的养成,让在校学生能够自觉抵制到个体流动商贩和无证餐饮处用餐,全面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自我保护意识。
市卫健委依照食品安全工作职责,按照国家和市委、市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做好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一是科学制定风险监测方案。根据每年国家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结合上一年度监测数据及我市实际情况,组织技术部门论证起草并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委、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市粮食和物资局等7部门联合制定天津市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二是增强污染物有害因素监测的针对性。结合我市实际,科学调整采样点、监测食品种类、监测项目和样品数量,有针对性开展学校周边重点食品禁用药物、非食用物质、兽药残留的持续性监测。三是加强对在校师生的食品安全科普宣传。围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加大对在校师生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的普及力度,同时做好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和科学消费知识宣传,在学校中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舆论氛围和环境。
市人社局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技工院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负责全市技工院校的设立审批及综合管理工作。技工院校以行业、企业办学为主,招生不受年龄、地区、身份和户口性质限制。凡完成九年义务教育或具有同等学力的初中应、往届毕业(结业)生、企业在职职工、本市建档贫困家庭学生、适合进入技工院校学习的残疾考生及其他社会人员均可报考技工院校。技工院校作为人员聚集场所,确保食品安全、健康饮食尤其重要。对此,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把食品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各技工院校积极落实《食品安全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以及市委、市政府各项会议精神,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和营养配餐工作。严把安全卫生关口、强化科学营养供餐的各项要求。二是大力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坚持将食品安全教育贯穿在日常教育之中,教育引导学生坚持在校内食堂就餐,禁止购买学校周边卫生质量没有保障的食品。定期开展食品安全知识普及活动,不断增强饮食健康观念及食品安全意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三是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制,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责任分解落实到部门和具体责任人,逐级签订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建立完善食品安全工作长效机制,制定食物中毒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预案。四是加强对重点时段的管理。严格学生在早晨上学、中午休息、下午放学及晚自习后的管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非法经营食品摊贩的治理。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市市场监管委一是进一步抓好工作落实。继续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作为一项长期性的工作来抓,坚持问题导向,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补短板,抓共性,建机制,防反弹,打通任务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保持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高压态势。二是进一步规范提升校园周边食品经营水平。按照“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校周边食品安全的监管。对全市各类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从严监管、规范提升、严格执法,对发现的问题解决处理到位,防止“乱象”反弹。持续对租用民居制作食品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和流动经营食品摊贩乱摆乱卖现象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确保广大学生食品安全。三是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动员广大师生及家长以实际行动参与到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中来,提高师生和家长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号召学生不买校园周边及街头无照或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不吃生冷不洁食品和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减少直至杜绝不良食品需求。
市财政局将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委、市教委等部门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加强资金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着力保障包括学生在内的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市教委将根据《天津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百日行动方案》要求,积极配合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强化我市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全面治理乱摆乱卖食品、违法经营等问题,净化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环境,防范食品安全风险,切实维护广大师生食品消费安全,通过强势监管,全面挤压非法经营空间,让广大学生吃的安心,家长放心。
市卫健委将进一步加大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力度。针对学校相关管理人员、学生及家长开展食物中毒相关知识培训,提高食品安全认知水平,预防食源性疾病发生。继续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及时汇总分析监测数据,发现的涉及问题(学校周边食品儿童食品监测结果、涉及学校的食源性疾病暴发事件)信息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市人社局将继续加强技工院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狠抓制度落实,切实关注师生员工身体健康,不断提升餐饮保障水平,确保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维护我市技工院校正常教学秩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019年3月21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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