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
第0697号提案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开
马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对青少年近视防控训练机构加强管理的建议》(0697号),市政府交由我委会同市卫生健康委办理。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防止儿童青少年近视二次伤害,市市场监管委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履职尽责,加强了对验光配镜行业的监管,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开展对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2018年我委将定配眼镜产品列入《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及《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并按计划开展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共抽查130批次产品,合格129批次,1批次不合格生产企业已完成后处理工作,整改后复检已合格。
二、加强对眼镜制配单位计量监管。一是将眼镜制配单位计量监管作为民生计量监管工作的重点,各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日常检查,规范其计量活动;二是市计量院依照相关计量技术规范对全市眼镜制配单位使用的计量器具实施周期检定,保障了计量准确。同时实行了检定抽查制度,以保障检定有效期内的计量器具合格;三是联合天津市眼镜协会共同推进眼镜制配行业诚信计量示范建设,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引导整个行业提升计量管理水平,助推眼镜制配质量提升。截止2018年底,全市共有48家眼镜制配单位被推选为诚信计量示范单位。
三、持续加强对近视预防产品广告的监测监管,以近视预防产品广告为重点,加强广告违法线索监测,加大处罚和曝光力度。同时,落实《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制度》,加强沟通协作,构建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联动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实施联合惩戒。2018年,全市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案件796件,罚没款2361.52万元,其中查处医疗器械违法广告案件16件,罚没款43.38万元。
同时,市卫生健康委近年来在预防儿童青少年近视方面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配合相关部门,完善方案制定。按照国家《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基本要求,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和市卫生健康委主要工作职责,配合市教委制定《天津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以市眼科质量促进中心牵头,各医疗机构认真按照《近视防治指南》开展诊疗工作,规范进行近视矫治。
二、发挥专科优势,开展近视防控。市眼科医院作为我市的眼科专科医院,发挥其专科优势,通过对部分区重点监测小学进行眼健康教育、探索眼健康筛查体系,并进行数据分析提出工作建议,从预防、治疗、随访全方位干预青少年视力不良,开展近视防控工作。
三、以爱眼日为契机,开展大力宣传。每年按照国家卫健委关于爱眼日工作相关要求,借助各医疗机构资源,利用医院电子屏播放此次“爱眼日”的活动主题和科普视频;借助微信、微博、医院网站等网络平台及时广泛发布“爱眼日”相关活动信息,开展眼保健科普知识宣传;积极开展义诊活动,为广大患者提供免费眼科检查和免费咨询服务;眼科医生、眼视光专业的技师们走进辖区内校园,在课堂上利用多媒体和网络资源,配合生动的讲解,向各中小学学生宣讲眼健康知识,为孩子们讲解如何在紧张的学习生活中爱眼护眼,并亲自为老师和学生们示范眼保健操的具体步骤,同时为家长们提供爱眼护眼知识宣讲册,力求让家长们在居家日常生活中形成保护好孩子眼睛的健康意识,在源头上减少近视的发生。
今后,市市场监管委将按照我市有关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的部署,依职责做好以下工作:
一、继续将定配眼镜产品列入每年的《重点消费品质量监督目录》及《天津市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加大对镜片、镜架等眼视光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力度,严厉查处质量违法行为, 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 ,促进我市定配眼镜产品质量稳步提升, 切实保障儿童青少年的消费权益。
二、加强对我市验光配镜单位计量监管,组织做好对验光配镜单位在用计量器具的周期检定工作,引导验光配镜单位提高计量管理水平,推进诚信计量示范单位创建,为我市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提供计量技术支持。
三、突出青少年近视防控产品广告的监管执法,突出互联网媒体、广播电视媒体、自媒体以软文方式宣传商品等变相广告的监管,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规范近视预防产品广告市场秩序。
2019年3月25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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