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30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开
尊敬的刘智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南开区阳光壹佰小区电梯年久失修无法使用问题的建议》(第0030号),市政府交我委办理。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委对电梯安全监察工作开展情况
电梯作为人民群众接触和使用最频繁的特种设备之一,其安全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安全、便利、舒适的需求,因此我委始终将做好电梯安全监察作为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重要一项工作常抓不懈。2019年我市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电梯安全事故,总体安全形式依然平稳可控。
2019年我委在电梯安全监管工作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多措并举加强行政监察、执法工作,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我委坚持“铁面、铁规、铁腕、铁心”要求,加大对电梯施工、使用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和曝光力度,不断增加其违法成本,以“严管重罚狠追责”的高压铁腕倒逼安全主体责任的全面落实,让法律真正“带电”、“长牙”。据统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各区市场监管局共查处包括电梯生产在内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93起,处罚金额1029万元,向社会公开曝光22家单位存在的特种设备安全隐患,并对19家单位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约谈,对6家特种设备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使用、安装和维保单位以执法典型案例形式向社会进行了通报。通过严肃执法、主动曝光、积极约谈等系列“组合拳”持续倒逼全市电梯使用单位自觉落实安全主体责任。
(二)刀刃向内,大胆尝试,更好服务民生。
为确保“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切实取得实效,在前期广泛调研和论证基础上,我处建立并执行《电梯现场检验意见通知书》的工作机制,让电梯特别是住宅电梯能在在检验合格后的第一时间投入使用,截至目前,共出具《电梯检验通知书》694份,涉及电梯6077部,切实有效的为居民出行提供了便利。
二、阳光壹佰小区电梯情况
南开区阳光壹佰小区共有电梯223部,使用单位为天津阳光壹佰物业有限公司,签约维保单位为沈阳西菱奥电梯有限公司。除东3-6、北13-2-2、北2-4-2三部电梯在2019年12月份定期检验中因救援通道被人为堵塞、主机异响原因判定定检不合格外,其余220台电梯均定期检验合格(下次检验日期为2020年12月)处于运行状态。针对三部定检不合格电梯,为确保居民能尽快乘用检验合格电梯,解决日常出行问题,我委及设备所在地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多次与使用单位、维保单位沟通,督促其尽快完成相应整改工作,截至目前为止三部电梯已复检合格,现已正常运行。
三、下一步拟采取的落实措施
一是持续跟踪三部电梯整改工作进度,督促使用单位、维保单位尽快完成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工作,一旦完成整改,我委将在第一时间责成检验机构进行复检。二是持续关注电梯维保质量,通过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以案说法”、“以案名纪”定期曝光一批电梯违法典型等方式倒逼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三是针对高层电梯因故障停梯无法正常使用的,建议居民可通过大维基金或应急维修基金申请、使用等途径解决电梯维修、更换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资金缺口。我委将立足职能,优先做好居民住宅电梯相应检验工作,严把检验关,确保检验质量。
2020年2月24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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