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036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开
李俊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力度打击网络销售假药问题的建议”的建议,经会同市公安局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购物的蓬勃发展,一些不法份子借助互联网平台销售假药和各类“保健品”的案件频发,为此,监管部门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整治活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我市互联网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
一、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
高度重视网络销售药品的监管工作。为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加大互联网药品案件查办力度,净化药品网络销售环境,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切实保障我市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市市场监管委曾于2018年7月至11月开展了以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生产、销售假药、劣药,特别是治疗肿瘤、风湿、心血管等疾病的假劣药品犯罪;严厉打击网上非法销售药品行为;严查互联网药品违法广告和虚假信息等为重点内容的药品“净网2018”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活动共网上检查网站(网店)7996家,实地检查1953家,检查生产加工单位570家,删除违法信息272条,责令整改网站92个(次),责令停止平台服务159个(次),受理举报投诉114件,查处涉网案件353件,其他案件5件,罚没款447.92万元;移送公安机关案件7件。此后,每年都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持续保持打击互联网制售假劣药品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二、公安部门严厉打击互联网制售假劣行为
(一)建立警企协作机制,规范行业管理
我市公安部门主动与京东商城、淘宝商城、天猫商城等主流网络交易平台及微信等主流社交平台建立联系,定期宣传网络平台销售药品、保健食品的行业规范,加强对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药品广告和销售信息的管理,通过平台大数据积极搜集挖掘涉药品、保健食品的违法犯罪线索。同时,与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沟通协作,通过邮政信箱、快递服务等渠道细致梳理涉及我市销售假药的违法犯罪线索,对涉嫌犯罪的坚决迅速打击,切实形成工作合力。
(二)运用信息侦查手段,提升打击质效
一是加强“互联网+”侦查手段的使用。随着互联网普及,违法犯罪与网络联系的也越来越密切,我市公安部门通过加强“互联网+警务”建设,进一步提高打击防范违法犯罪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提升“全链条”电子数据取证能力。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销售假药,利用社交软件与上下线进行联系,并通过支付宝、微信转账等方式进行交易,这些软件在给嫌疑人提供犯罪便利的同时,也留下了不可销毁的犯罪痕迹,为公安机关破案提供证据突破口。对此,我市公安主动加强对信息技术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增强对电子证据的发现、固定能力,切实提高侦查破案水平。三是强化合成化作战机制建设。我市公安部门打破警种壁垒,充分发挥多警种合成作战优势,落实“1+1﹥2”的工作要求,确保实现打击假药犯罪战果最大化。
(三)密切行刑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
我市公安部门积极会同行政主管部门对医院、药店、保健品直营店等销售实体店和互联网平台涉及我市注册的电商进行定期检查,对药品、医疗器械、保健品等的合法资质、进货来源、运输渠道、仓储地点、交易账目进行摸底排查,第一时间获取违法犯罪线索,对排查发现的黑窝点、黑作坊、黑工厂,坚持打源头、端窝点、断网络、斩链条,集中力量破案攻坚,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畅通群众举报途径,广辟线索来源
我市公安部门对群众举报药品安全案件线索,均第一时间会同属地公安机关落地查证,依法处置。
三、开展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品乱象专项整治行动
自2019年1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迅速开展了集中“打清整”保健品乱象专项行动,打响了全国治理保健品市场乱象的“第一枪”,整治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严肃查处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整治期间,严厉打击了保健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共立案查处各类违法案件437件,罚没款684.06万元,查扣保健品309009盒(台、瓶)。查办案件中,虚假宣传及虚假广告案件数量占比八成。共移送司法机关案件12件,主要为涉嫌虚假宣传、传销、危害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
(二)集中治理了一批广受诟病的保健品市场乱象
一是肃清重点场所乱象。全市出动执法人员200699人次,对容易发生保健市场乱象的社区、公园、广场、车站、码头等人员密集场所,销售对象主要为老年、病弱群体的保健类店铺,旅游景区、农村场镇、农村集市、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场所及区域开展地毯式清理彻查。共检查社区、公园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7687个,检查宾馆、酒店等重点场所3336个,检查保健类店铺28489个,检查旅游景区、农村集镇、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3892个,查处违法经营者(场所)419家,查处保健品占路经营行为100余处,责令整改280家,依法取缔25家。二是严查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查以免费体检、免费体验、举办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销售保健品违法行为,严查医疗机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严厉打击各类以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等为名开展非法诊疗行为。全市共排查发现此类违法违规行为298件,立案查处177件,依法责令整改121件。三是重拳整治网络虚假宣传。以“保健品”为关键词全面排查、重点整治网络虚假广告,筛查疑似从事保健品行业单位21家、备案网站27个、域名名单33个,配合完成10个涉案网站备案查询,对相关部门作出处罚决定、请求停止网站接入的黑名单企业,通知服务企业依法配合停止其接入服务。清理网络虚假宣传信息697条,整改网站、APP、公众号等44个,关闭网站、APP、公众号等18个,删除有害链接及跟评6768条。通过对乱象的清理整顿“大扫除”,保健市场欺诈和虚假宣传等乱象得到有效遏制。
(三)巩固整治成果,建立长效措施,实现长治久安
为有效巩固集中打击清理整顿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成果,进一步规范和促进保健市场健康发展,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第75次常务会议审议“保健市场乱象长效治理若干措施”要求,市市场监管委会同16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保健市场乱象长效治理的若干措施》,为长效治理保健品乱象提供了制度措施依据。
下一步,将继续加大通过网络销售药品和各类“保健品”的监管工作。
一是大力宣传《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规范通过网络销售药品行为,积极引导公众安全购药意识。
二是加强监管人员互联网相关知识培训,提升网络知识和监管技能。
三是开展药品网络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加大药品网络销售的监测力度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四是进一步畅通群众举报维权途径。通过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微博及来信来访等方式,充分发动广大人民群众检举揭发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相关线索,提升打击危害药品安全犯罪的社会关注度和民众参与度,形成药品安全领域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五是坚持“边打击、边宣传”,对破获的典型案例通过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通过以案释法警示不法分子,形成强力震慑。
六是我们将依法行政、严格监管,加强部门协同,强化联合作战,加大对药品、“保健品”网络销售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将各项措施落地落细,确保监管无盲区、盲点。加强源头治理,严守保健品准入门槛,加大惩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出重拳、下重手,让违法违规者付出惨重代价。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使我市互联网市场秩序实现根本性好转。
2020年4月5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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