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
第0706号建议的答复
类 别:A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开
李永林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构建完善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的建议》(0706号),市政府交由我委办理。对此,我们非常重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全市诚信建设工作情况
近年来,特别是2019年,我市诚信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进展。主要包括:一是完善工作机制。2019年11月,我市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49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诚信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制定行动方案。召开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印发《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全面部署未来三年全市诚信建设工作,着力构建诚信建设工作长效机制。三是加大信用信息归集。制定2019版全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信用平台已实现上联国家平台,下联区级平台,网络互联互通,数据实时共享。四是推动“双公示”工作。召开全市“双公示”工作部署推动会,在信用中国(天津)网站
依法依规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五是持续推进信用应用。跨部门联合奖惩工作实现新突破,累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市联合奖惩工作案例7.6万余件。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有效缓解我市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六是推动政务失信治理。市委政法委会同市高院和各区共同开展政务失信治理工作,目前,涉村委会失信案件全部执行完毕。七是启动信用立法工作。市人大已将信用立法纳入我市2020年立法计划。八是开展诚信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建诚信天津筑文明社会”系列宣传教育活动。九是大力推进“信用交通省”建设。我市“信用交通省”建设在全国综合评估排名第一位,并获全国“‘信用交通省’典型省份”荣誉称号。此外,在工程建设、家政服务领域及证明类事项开展了承诺制审批试点示范。十是成立天津市信用标准化委员会,推动全市信用标准化建设。
二、市场监管委诚信制度建设工作情况
自2013年以来,市市场监管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关于加强诚信体系建设的部署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示、风险分类、随机联查、结果告知、联合奖惩“五环相扣”的链条式信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公示、信用风险分类和跨部门联合奖惩等信用监管制度,形成了由《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津政令第24号)《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办法》《天津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办法》(津政办发〔2017〕99号)《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修复程序规定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规〔2018〕3号)等构成的市场主体信用监管制度体系。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为依托,探索推动信用监管体制机制创新,开发建设了“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2014年)、“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2016年)等工作平台,为各行政机关归集、公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提供了工作平台。截至2019年12月31日,天津市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已覆盖全市48个市级行政机关和144.7万户市场主体,公示内容涵盖主体登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业绩情况、其他信息等五大类信用信息,归集公示信息1728.6万条,累计公示市场主体自主公示即时信息26.91万条,网站访问量超4.48亿人次。不仅成为市场主体公示年报和即时信息申报平台,也是金融机构、信用管理公司和社会公众查询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平台。2019年,市市场监管委按照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与市发展改革委等有关单位着力推进本市诚信建设,推动各行政机关充分运用国家和本市发布的各类信用红黑名单,落实各类联合奖惩措施,累计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报送本市联合奖惩工作案例7.6万余件,天津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大幅上升。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在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及《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中反映出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信用立法滞后,二是平台建设提供服务不足。针对上述问题,下一步,我委将积极配合市发改委进一步加大诚信建设工作力度,全力推进信用立法和提高服务水平。
一是信用立法方面。按照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要求,《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已纳入本市2020年立法计划。目前《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正在进行征求第一轮意见,预计2020年9月提请人大常委会审议。市市场监管委正在着手修订《天津市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工作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本市联合奖惩工作制度。同时,将紧密结合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有关配套规章的出台进程,及时修订本市有关信用监管工作办法。
二是积极开展信用承诺制度。落实《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中信用承诺制度,配合推动在各类行政许可事项中应用信用承诺制,设计在登记环节和年报等环节收集企业信用承诺书,强化信用记录,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重要依据。
三是提升平台建设的软实力。结合我委在《天津市加快推进诚信建设行动方案》中承担的联合奖惩职责,将进一步提升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的联合奖惩功能,实现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系统整合,不断丰富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内容。开发本市信用信息查询移动APP、小程序等,提供方便、快捷、多样的信用信息查询方式,更好地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信用服务。
2020年3月27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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