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 第034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1-05-19 14:28



     

                              类   别:A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开



陈向理代表:

您在市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做好宅经济发展的建议》(第0349号)。我委会同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邮政局进行办理,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促进物流业发展

一是大力支持物流业重点项目建设。2020年,市发改委委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若干措施》(津发改经贸〔2020〕30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促进生鲜农产品流通具体举措分工意见》(津发改经贸〔2020〕363号)等政策措施,不断促进我市物流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总项目办”职能作用,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制定《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津发改规〔2020〕8号),同步修订《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验收办法》(津发改规〔2020〕9号),进一步完善了项目管理相关政策。组织开展2020年天津市物流业发展专项项目申报工作,将天津顺丰速递有限公司天津顺丰自动化区域配送中心一期项目列入2020年市物流业发展专项投资计划,安排专项资金245.5万元,完善区域快递配送网络建设。二是持续推进“快递下乡”工程、“快递进村”工程。进一步完善全市农村地区快递服务网络, 满足农村居民快递服务需求。2020年,在实现我市所有乡镇快递服务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邮政部门将实施“快递进村”工程作为年度重点工作,通过邮快、快快、快商、快供等合作模式,进一步提升快递直投到村比例,便利农村居民用邮,使更多农民足不出村就能使用快递服务。据统计,2020年底,全市2906个建制村中已2504个建立快递网点,覆盖比例达到86%。同时,大力推进快递末端网点建设,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便利群众使用快递服务。截至2020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快递末端网点3227个,布设智能快件箱5800组,格口56.6万个。

    二、关于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近年来,特别是2020年,我市诚信建设取得阶段性进展,截至2020年12月,天津市在全国36个省会及副省级以上城市信用监测排名中位列第2名,提前一年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诚信建设进入全国前5名的目标,比2019年12月提升17名。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了由市委、市政府领导亲自挂帅,49个市级部门和16个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天津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全市诚信建设。二是高标准启动《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科学指导“十四五”时期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努力构建“诚信高地”。三是推进京津冀信用协同共建,与两省市信用牵头部门联合制定《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2020-2024年)》,促进京津冀区域信用协同发展。四是推动信用信息归集与共享。初步形成“1+16+N” 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建设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编制印发了《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0版)》。五是推进信用惩戒。依托“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等工作平台,加大联合奖惩力度。持续完善各领域信用奖惩工作机制,让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限。截至2020年底,天津市市场主体联合监管系统共为43个行政机关开通工作用户4899个,33个行政机关通过系统查询信用信息95257次,市市场监管委等20个行政机关报送联合奖惩工作案例126373件,涉及22个行业、领域。六是开展信用惠民便企应用。依托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2019年12月末上线试运行了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天津“信易贷”平台),更好缓解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七是成立天津市信用标准化委员会。是全国较早成立信标委的5个省市之一,有力推动全市信用标准化建设。
   
三、关于健全相关法律法规

一是编制起草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建立完善诚信建设顶层设计。2020年12月1日,天津市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是继上海、河南、山东之后全国省级综合信用立法的第四部,为依法依规开展诚信工作提供法制保障。二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近期出台了《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为规范网络交易活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保障网络交易各方主体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法规保障。三是市发改委、市场监管委、商务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实施《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全面加强电子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重点任务责任分工》的通知(津发改财金[2017]765号),从加强电子商务信用建设、推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大力实施电子商务信用监管、广泛开展电子商务信用联合奖惩四方面开展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开展实名登记、完善网络交易评价、开展信用评价、加强支付管理、完善寄递物流信用建设、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障;建立健全信用记录、信用承诺制度、信用信息共享机制;加强大数据监测评价、督促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加大公示力度、开展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整治违法失信行为、开展信用修复等具体工作。四是市市场监管委、商务局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津市场监管办[2017]63号),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商务部《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交易规则制定试行办法》,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工作,联动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

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诚信建设工作力度,紧扣我市诚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同时将继续深入严格落实《电子商务法》对平台经营者监管的内容规定,依法督促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深化“快递进村”工程,持续深化快递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提升全市农村末端服务水平,助力“宅经济”可持续发展。      

                                            2021年4月22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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