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 第0132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1-05-19 1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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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工党市委会:

贵委会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场质量监管体系建设的提案》(第0132号),市政府交我委会同市财政局进行办理,现就有关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答复如下:

一、针对部分政策与法律不一致,造成监管矛盾的问题

(一)针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食品经营许可改革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对餐饮服务经营者申请在就餐场所销售饮料等预包装食品的,不需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销售类许可项目。”与目前《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不一致的问题。

我委于20201224日新修订印发的《天津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实施办法》,已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最新规定纳入,第十二条:“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就餐场所销售预包装食品的,无需申请预包装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

(二)针对在民宅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时的法律依据问题,《食品安全法》、《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与《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有矛盾的问题。

《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规定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符合的条件,包括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场所要求、经营设备或者设施要求、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要求、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要求等与食品安全直接相关的各项要求。《天津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在居民住宅楼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饮食服务项目。

市场监管总局曾发文明确要求:“各地在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要求,统一执行标准,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增设审查要求,不得将未经依法授权的环境影响评价、消防验收、房产性质、房屋面积等要求列入食品经营许可条件中,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许可审批相关工作。”下一步,在上位法不作修改的前提下,我委将加强对区局的业务指导,确保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二、针对监管队伍建设乏力的问题

贵会对我们提出的:“不断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壮大基层监管力量”的四条建议非常中肯,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委正在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

(一)完善人才引进机制

我委印发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全系统人才引进及人才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紧缺人才可以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简化流程。

(二)公开招考选拔符合市场监管需要的各类人才

针对基层监管人员普遍存在的人员结构老化、专业化水平不高,专业能力不足等问题,我委明确提出要以转变职能、提高效率为核心,以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为重点,确保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平稳可控。近年来,根据队伍建设和职位需求,通过公开招考、公务员遴选、公开招考选调生等方式,共计招录公务员855人,其中,符合三大安全监管专业(即食品安全、药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要求445人,占招录总数的52%;平均年龄25岁;大学本科617人,占招录总数的72%、研究生238人,占招录总数的28%。经过几年的不懈努力,基本解决了改革后人员短缺,专业人员不足及干部老龄化问题,人员结构显著提高。

(三)积极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

根据岗位空缺及专业需要,科学规划和编制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目录,依托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委和委属事业单位门户网站,以及天津市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引进需求发布平台、天津市留学回国人员工作站等平台媒介,精准发布人才需求信息。根据委系统事业单位对专业性要求较高和对特殊岗位人才急需紧缺特点,进一步简化流程,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积极引进高端急需紧缺人才,近年来共吸纳26名优秀人才进入科研型事业单位,有力增强了单位科研实力,提升了整体技术水平,成效显著。

(四)加强人才培养支持力度

加强创新型人才培养工作,大力实施国家和我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完善支持政策,创新支持方式。依托“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等重点人才项目,促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脱颖而出。积极开展人才培训,通过视频讲座、网络培训、课堂面授、组织调训、委培办班、送学深造、境外培训等多种途径,进一步提高系统人才队伍的综合素质和能力。努力破除论资排辈、求全责备等观念,抓紧培养造就青年英才,促进青年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加强与高校在科学研究、人才培养方面的合作力度,推动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的发展。近年来,共获批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含分站)3个、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个、高校教学实践基地4个,为我委培养高层次科技创新后备人才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五)建立专业化、职业化检查员人才队伍

我委提出《关于建立天津市食品药品医疗器械职业检查员队伍的指导意见(试行)》,同时,市市场监管委等六部门印发了《天津市关于落实建立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的实施方案》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食品检查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意见》,积极探索建立以职业化检查员为主体,兼职检查员为补充,专兼结合、一专多能、层次分明、梯队合理,与检查任务相匹配的检查员队伍,适应检查、办案、监管差异化需求,促进检查员队伍向着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截至目前,已完成我市职业化、专业化食品、药品检查机构建设,在统筹考虑现有各级食品、药品审核查验、监管、执法人员基础上,完成食品、药品检查员队伍组建工作,为食品、药品监管行政执法提供技术支撑。我市在全国率先成立了一支具有职业化、专业化药品检查员队伍,受到国家药监局的高度认可。

下一步,我委将制定《2021年委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完善干部培训考核机制,分批次组织开展干部脱产培训和网络培训。全方位多层次引进高学历、高技能人才和特殊人才,建设一支适应高质量发展需要并涵盖食品、药品、特检、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等各领域的专业化、高水平人才队伍。

三、针对科技手段在监管中运用相对滞后的问题

市财政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市场监管的重要指示和讲话精神,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积极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做好经费保障工作,深入推进质量立市战略,提升我市质量监管水平。

(一)持续做好经费保障工作

2020年,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前提下,市财政本着保重点的原则,拨付质量监管类专项经费共计4991万元,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质量监管等工作,尤其在食品安全以及能源类、建材类、工业类、特种设备以及民用口罩类等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全面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和有关法律法规监督检查,推动我市市场质量监管水平持续提升。

(二)提升现场快速检测水平

为做好我市食品安全质量监管工作,加强日常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十三五”期间,市财政拨付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车购置专项经费3579万元,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购置食品安全现场快速检测车20辆,保障我市各类大型会议活动以及第十三届全运会顺利承办,提升我市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快速检测能力及水平。

(三)推动执法监管装备配备

十三五”期间,市财政拨付执法监管基本装备经费共计3000万元,用于基层执法监管装备配备购置工作,满足市、区两级执法稽查队伍和各街镇市场监管所日常执法监管的需要,提升我市市场监管调查取证执法水平。

(四)关于细化预算设计问题

贵会在提案中提到,“要细化预算设计,将财政经费分为一般性支出和应急性支出两类”。目前,市财政每年安排质量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监管等项目资金预算,对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质量监管工作予以保障,市市场监管部门可统筹利用部门预算应对应急性支出。上述工作与贵会提出的建议基本吻合,但仍需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下一步,市财政局将配合市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做好市场质量监管的经费保障工作,提升产品质量检验检测水平,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充分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质量和效益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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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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