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领导:林立军
公开属性:公 开
栗庆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完善我市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提案》(第0273号),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我市已建立“全程追溯、一码通行、便捷查询”的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
按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要求,我市将进口冷冻肉类、水产品作为重点品种,采取有效措施防控疫情经物传播风险。2020年9月11日,我市作为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第一批6个试点省市之一,参与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9月14日,在全国率先实现与国家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平台数据对接,及时准确交换进口冷链食品交易数据,自动匹配跨省交易信息,有效串联全国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网络。10月30日,将原生产追溯扩展到销售环节,消费者可通过微信扫 “天津追溯”二维码,查询检疫证明和溯源信息,在生产流通环节实现“全程追溯、一码通行、便捷查询”。11月13日,将餐饮环节使用的进口冷链食品纳入追溯平台管理。11月24日起,全市商超收银员扫一下消费者的健康码,自动记录购买者的身份信息。
一是分工明确。为不断完善平台数据,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积极组织市委网信办、天津海关、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明确追溯工作流程和职责,提请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印发了《天津市进口冷链食品追溯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天津海关督促进口企业录入《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相关数据等信息;市商务局督促一级冷库在追溯平台按要求录入货品信息、货运信息、预防性全面消毒、人员核酸检测证明、货物核酸检测证明等追溯信息;市交通运输委指导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督促辖区承运单位配合天津港集团、各一级冷库提供车辆、驾驶员、收发货人等追溯信息;市市场监管委指导各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落实主体责任,在追溯平台注册并录入相关信息,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终端零售商户加贴“天津追溯”二维码,扫描录入终端消费者的“健康码”或有效手机号码,实现了进口冷链食品追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二是数据共享。对接天津市委网信办“天津健康码”系统,通过调用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共享交换平台获取进口冷链食品购买者信息;对接天津市卫生健康委人员核酸检测数据库,通过政务外网调用核酸检测接口,获取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的核酸检测证明信息;对接天津港集团天津关港集疏港智慧平台,导入港口操作的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货物和车辆信息;对接各核酸检测、消杀公司信息化系统,及时获取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证明和消杀证明信息。追溯平台充分利用了现有信息资源系统,实现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追溯相关信息的高效对接和使用。
三是功能全面。为严格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外方输入、内防反弹”,“人、物同防”的疫情防控要求,市场监管委对进口冷链食品及相关从业人员严格按照“五不准”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即“没有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业经消毒证明的、不能提供进口冷链食品检验检疫证明或销售凭证、没有该批次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没有追溯数据的不准上市销售,进口冷链食品相关从业人员无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的,不准上岗。”为提高监管效率,市场监管委充分发挥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的数据优势,进一步完善平台“预警”功能,对注册商户存在未落实“五不准”要求的问题,能够自动提示辖区监管部门及时加以纠正,从而大大提高监管的针对性,提高监管效能。
四是全程管理。从进口冷链食品入境天津市开始,货权方即按照“五不准”要求在追溯平台上报相关数据,之后货物在天津流通的各经营节点均录入上下游主体等追溯信息,最后终端销售商扫描消费者健康码记录购买者信息,实现了整个追溯链条的数据归集,通过任何一个节点的信息或者检索条件便可查询到进口冷链食品全部追溯数据,实现“从口岸到餐桌”全流程的可追溯。
截至4月8日,全市282家进口商、29个一级冷库、84个第三方冷库、127家生产企业、2408家进口冷链食品销售者、1855家餐饮服务企业、22家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在平台注册,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动态覆盖率达到98%以上,累计上传82865批次进口冷链食品采购数据。
五是强化追踪。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以实战为标准,不断优化疫情追踪功能,把数二据用活,让数据说话。目前,天津冷链食品追溯平台已开发专门的疫情追踪功能模块,实现了对国别、进口商、检验检疫单号等任意条件的正向追踪,对市场主体名称、产品名称、批号等任意条件的反向溯源,涉疫食品单链查询不超过2分钟,“一键查询”更精准、更快捷。
六是严格执法。按照工作安排,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各区市场监管局按照网格化管理对辖区涉及进口冷链食品的生产经营者加强每日巡查检查,每周完成一次网格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违反疫情防控政策的行为并督促立即整改,杜绝隐患。2021年1月,河西区市场监管局在巡查中发现某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录入信息,且从业人员无七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违反“五不准”管理要求,经多次告知要求整改仍不改正,河西市场监管部门决定对该商户进行查封。
为严厉打击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委牵头制定了《关于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管理的通知》并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文件的形式印发。文件对各区防控指挥部、市公安、卫健、海关、交通运输、港口以及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进行明确,并要求各有关方面在职责范围内对违反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实施“最严厉的处罚”,为各部门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
二、积极配合牵头省份推动京津冀三地冷链追溯信息互通体系建设
在全面对接总局平台,构建全国范围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的基础上,市场监管委积极加强与北京市、河北省沟通协作,按照牵头省份的工作步骤积极配合完善京津冀地区信息互通机制。截至目前,河北省正在牵头制定信息对接有关技术标准和数据要求,市场监管委已组织追溯平台服务公司多次进行技术研讨,并已在技术上实现与河北省、北京市追溯数据的对接。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不断完善平台数据,逐步将进口非冷链食品纳入追溯系统,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指示精神。
二是不断加大执法力度,依职责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第三方冷库、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监督检查和违规行为查处,督促落实主体责任。
三是加强沟通协作,积极配合北京市、河北省构建京津冀地区进口冷链食品信息互通机制,不断提高三地间涉疫进口冷链食品追溯效率和准确性,筑牢北京“护城河”,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2021年4月27日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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