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
签发领导:戴东强
公开属性:公开
江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外贸知识产权协调保护发挥RCEP机制下国贸合作的提案,经会同滨海新区研究答复如下:
2022年我市出台了《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方案》,不断拓展和深化与RCEP成员国区域的经贸合作,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一是推进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天津滨海分中心建设。2021年4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印发《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同意设立第二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的通知》,同意天津市滨海新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12家单位设立为第二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天津滨海分中心积极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业务指导、应对资源协调等工作,建立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机制。2022年,受理海外维权援助7件,出具4份海外专利商标风险预警告知函,4份维权援助咨询意见书,1份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意见书。开设公众号“海外维权”专栏,编写发布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维权纠纷应对指导等方面指南文章20余篇。
二是营造良好氛围,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力度。举办企业IPR等系列公益培训17场,分享海外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政策和应对措施,引导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建设、布局和维权。开展“知识产权政策宣讲官”系列巡回宣讲活动。抽选16名业务骨干组成知识产权专家咨询小组,采取“政策+技术”的形式,培训企业90余家,受训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得到提升。
三是优化诉调对接,提高知识产权侵权纠纷化解质效。形成“行政裁决确认侵权、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工作模式,积极推进人民调解网络平台建设,引导当事人通过调解平台快速化解矛盾纠纷,有效疏解司法裁判、行政裁决压力。截至目前,受各级法院诉中委托,成功调解4件商标侵权纠纷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通过在线调解网络平台,受理1126件诉前委派调解案件,全部调解成功。
四是推进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举办知识产权大讲堂3场,培训监管执法人员逾500人次,现场指导假冒专利监管2次,知识产权监管执法能力有效提升。滨海新区人民法院与天津科技大学、天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签订《知识产权保护协作机制》,协力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推进司法机关与高校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双向交流。
五是加强衔接联动,持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协同保护格局。构建“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三地五家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签署《京津冀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合作备忘录》。“4.26”期间,组织天士力等7家知识产权保护重点企业召开“企业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座谈会”,交流应对美国“337”诉讼、开展海外维权等知识产权保护维权典型经验。落实我局与市贸促会签订企业海外纠纷援助中心合作备忘录,探索共同建立企业维权指导工作站,为世纪五矿等企业提供知识产权保护服务。
2023年,全市知识产权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聚焦“十项行动”,全面推进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创造、服务,大力提升知识产权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强化市知识产权战略领导小组职能加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统筹领导
(一)推动落实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推动落实《天津市知识产权“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落实〈“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任务措施》,大力做好本市“十四五”知识产权规划中关于“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二)强化知识产权法规贯彻实施。持续贯彻实施《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情况报告》的各项整改措施,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适时做好《天津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修订准备工作,强化“走出去”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三)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发展。完善京津冀知识产权部门合作机制,纵深推进京津冀知识产权工作协同发展。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天津)中心资源优势,推动京津冀知识产权服务资源共享。深化京津冀在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刑事保护、行政执法、海关保护等领域的合作,为我市企业提供更方便快捷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
(四)夯实区域知识产权工作根基。全面推进滨海新区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和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发挥滨海新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组织推动本市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和知识产权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强化区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推动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筑牢知识产权强市根基。
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
(一)提高知识产权审判质效。发挥知识产权“三合一”审判机制作用,依法严惩侵犯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正确适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强民事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发挥天津知识产权法庭跨区域集中管辖技术类案件对技术创新的促进效应,加快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发掘和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
(二)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持续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专项行动,加大专利行政执法力度。加强专利纠纷调解裁决,推进专利行政保护试点工作。开展驰名商标和老字号商标品牌保护专项执法行动,强化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发挥“双保护中心”作用,畅通知识产权快保护通道。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严厉查处植物新品种权侵权违法行为。
(三)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犯罪。以“昆仑”、“剑网”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侵权专项打击整治工作,保持严打震慑态势。重点打击涉及安全生产、民生保障类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侦控体系,全面提升打击效能。
(四)加大海关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继续强化海关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加强对口岸知识产权侵权风险态势的专项研判和动态分析,协同实施风险布控和协同处置,提高打击侵权精准度。坚持“打促结合”执法工作原则,健全知识产权关企联系机制,加强企业维权服务。
(五)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落实《关于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诉讼与调解、调解与仲裁、行政执法与调解仲裁的协调对接,提升多元化解知识产权纠纷效能。加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进出口环节知识产权维权指导,支持企业应对知识产权“337调查”诉讼。
三、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创造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推进专利技术实施转化。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工程,完善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运用,推进知识产权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加快促进专利转移转化。支持建设一批区域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健全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加速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组织实施专利产品备案工作,开展本市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统计。深化专利开放许可试点工作。
(二)推动知识产权金融创新。深入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行动,推动金融机构拓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支持优质科创企业利用知识产权融资,推动提升我市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鼓励知识产权保险、信用担保等金融产品的创新应用,加强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服务供给,助力知识产权实施转化。滨海新区深化知识产权融资风险补偿资金和运营基金运用,助力企业融资和专利技术转化落地。
(三)专利导航支撑产业发展。围绕我市“1+3+4”现代产业体系和制造业等重点发展领域,组织开展产业专利导航服务,为科研攻关、标准制定、专利布局和挖掘提供决策建议。完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建设,助力企业完善专利布局、引导企业培育高价值专利和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增强产业集群创新引领力。
(四)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坚持高质量发展导向,组织开展打击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行为。鼓励市场主体优化知识产权国内外布局,培育高价值专利、驰名商标、知名品牌。加强版权登记宣传,优化登记工作流程,做好版权登记工作。严格品种试验、审定和登记审核,培育优良植物新品种。
(五)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强企工作。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工程,扩大高质量专利创造试点工作规模,提高企业高价值核心专利数量。培育形成一批知识产权质量较高、运用能力较好、保护能力较强、市场竞争优势明显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提升专精特新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和管理水平。推动企业贯彻《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国家标准。
(六)推进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工作。实施高校院所知识产权创造工程,推动高校、科研机构及研发平台规范知识产权管理,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加强对科研项目的专利布局。推动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校工作,提升试点示范高校示范引领作用,强化高校知识产权创造基地作用。探索扩大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处置自主权,激发转移转化活力。
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一)提升知识产权服务便利化水平。实现全部专利代办业务一次不用跑,持续推进专利代办业务网络化和缴费票据电子化,方便企业办理专利事务。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天津商标巡回评审庭和商标注册受理窗口的作用,方便市场主体申请商标注册和商标评审。
(二)提高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能力。完善“天津知识产权服务网”公共服务平台。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网点建设,组织国家级知识产权信息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业务培训。加强专利信息检索与分析系统宣传推广,提升专利信息服务检索与分析服务能力。
(三)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专利代理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严格落实专利、商标代理行业“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规范专利商标代理行业执业行为。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和知识产权生态园建设,培育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良好环境。
(四)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一站式”服务。完善双保护中心“一站式”知识产权保护综合性服务平台功能,整合调动知识产权保护资源,开展备案企业专利预审、知识产权保护等公益培训服务,提高市场主体知识产权保护能力,维护自身知识产权合法权益。
(五)持续深化企业知识产权调研服务。发挥市知识产权局8支企业服务队作用,深入企业一线和基层单位,坚持调研中开展服务、服务中加强调研,为企业提高知识产权水平指路子、办实事、搭平台、解难题,以知识产权之为助力企业创新发展。
五、弘扬知识产权文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一)加强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完善知识产权专家智库,聚集一批知识产权高层次人才。加强知识产权技术调查官、仲裁员、公证人员等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开展知识产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评价工作。
(二)加大知识产权培训力度。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培训,分类别分层次培养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加强重点企业负责人和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培训。重点加强对基层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解决知识产权领域服务市场主体“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深化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工作,推进青少年知识产权教育。继续举办天津市知识产权创新创业大赛,推动重点参赛、获奖项目实施转化,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开展知识产权公益系列宣传,大力倡导和培育知识产权文化理念。
(四)加大知识产权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多种途径,进行广泛宣传,集中曝光查处的重大知识产权侵权典型案件。重点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典型企业和企业家代表的宣传力度,引导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工作意识。组织开展4.26知识产权宣传周等系列活动,举办知识产权新闻发布会,发布知识产权发展状况和保护状况白皮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知识产权氛围。
工作人员:张利民 联系电话:23377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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