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027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8-06 10:35



别:A

签发领导:戴东强

开属性:公开

刘智代

您提出的关于更好把握执法尺度力度温度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在全系统积极推动服务型执法

为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牢固树立监管为民理念推行服务型执法的指导意见》和《市场监管执法行为规范》的工作要求市市场监管20252月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全面推行服务型执法实施意见》,在全系统推行服务型执法,努力实现“两个优先”“三个转变”,即事前违法风险防控优先、非强制性执法手段优先,从查处向服务转变、从被动向主动转变、从单向向闭环转变。通过建立多元沟通体系、强化合规指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方式强化事前服务引导;通过优化涉企检查注重柔性执法坚持重违严惩加强行风建设等措施规范事中执法行为;通过健全案件回访机制优化信用修复和合规机制等手段完善事后回访。

同步制定《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涉企行政合规指导工作指引》《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说理式执法工作指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回访工作指引》等配套文件,综合运用说服教育、提醒敦促、约谈等非强制性方式指导经营主体自觉依法经营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首次违法不罚、轻微违法免罚和委“一基准两清单”,对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没有造成危害后果、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减轻、不予处罚,为经营主体创造更加宽松的发展环境。

二、深入实施包容审慎监管

市市场监管委于2020年出台《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免罚清单》,列举了市场监管领域内涉及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广告监督管理、价格监督管理、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商标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等50项免予处罚的轻微违法违规行为。20231211日,市市场监管委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新增免罚事项45项,市场监管领域免罚事项达到95项。对于免罚的轻微违法行为,积极通过责令改正、批评教育、告诫、约谈等措施,向当事人宣讲法律、法规、规章,教育引导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自免罚清单实施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累计作出免罚案件3876件。在推行“轻微免罚”的同时,市市场监管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有关要求,2022610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管领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对22项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截至目前,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作出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案件459件。

三、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

严格贯彻落实《市场监管总局“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广泛采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防止以罚代管。在制定反垄断领域、食品安全监管领域、特种设备安全“三书一函”制度的基础上20252月制定印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三书一函”制度实施办法》,通过提醒敦促函、整改通知书、约谈通知书、挂牌督办通知书,推动压实部门监管责任和经营者主体责任,督促引导企业加强合规管理,为市场主体成长和发展营造更加宽松的制度环境。同时,加强对经营主体重点法律宣传。围绕消费者权益日、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产品质量月等重点时段,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经营主体、信用监管、广告、价格、反不正当竞争、反传销、反垄断、消费者权益保护、产品质量、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特种设备、食品等领域法治宣传。

四、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优化抽查事项清单,制定印发《天津市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4年版)》,检查事项较上一年度压26.5%,将27个市级部门50重点领域纳入部门联合抽查机制,实行“进一次门,查多项事”。2024年,全市开展联合抽查任务818个,抽取检查企业4060户,市区两级531监管部门参加联查。同时,以信用风险分类为依据实施差异化监管,建设完成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系统,将77万户企业信用风险分类数据嵌入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以风险分类等级为依据实施分级分类抽查和差异化监管,对守信企业“无事不扰”,降低对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干扰。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深入推动服务型执法,指导各区局在日常监管中严格执行落实已出台的文件规定。推动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压减合并抽查事项,优化部门联合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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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董旭             联系电话:24459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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