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类
签发领导:戴东强
公开属性:公开
您提出的关于在天津市全面推进新型安全煤气罐更换工作的建议,经会同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研究答复如下:
一、关于气瓶安全性问题
按照我国国家标准、团体标准,液化石油气瓶主要有焊接钢瓶、纤维缠绕气瓶两种结构形式。纤维缠绕气瓶较焊接钢瓶的优势,主要体现在重量轻、耐腐蚀,但该类气瓶价格较高。目前,我市乃至全国范围内广泛使用的液化石油气瓶仍为焊接钢瓶,此类气瓶安全性能满足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的治理
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持续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特别是将瓶装液化石油气的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工作,持续推进。目前燃气安全事故主要集中在燃气使用端,针对这一情况,主要采取了以下工作措施:
一是完善行业管理制度,大力夯实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管理基础。结合燃气行业实际和管理现状,市城市管理部门先后制修订《燃气经营企业退出接管工作机制》《城镇燃气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导则(试行)》《燃气经营企业开展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细化制度措施;会同市市场监管委、市交通运输委《天津市瓶装液化石油气“三证”监管工作协同机制》,全力夯实燃气安全管理基础。
二是开展燃气行业安全培训,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管理能力。2024年先后开展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专项培训、全市燃气安全暨燃气应急工作培训、城镇燃气经营安全重大隐患判定标准专项培训、行业企业人员从业资格等培训,累计培训3000余人,进一步提升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意识,筑牢安全生产基础,提升燃气行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三是开展专项深度治理行动,强力提升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水平。为重拳整治瓶装液化石油气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大力推动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进一步落实严进、严管、重罚的燃气安全管理机制,夯实安全管理基础。近年以来,市城市管理委牵头成立联合检查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现场抽查、调阅资料等方式,深入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餐饮用户进行检查,督促燃气供应企业强化对用户安检服务质量,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坚持紧盯气瓶充装环节,加强执法检查,推动充装单位规范化管理,吊销充装许可证2张。市财政就相关工作积极做好经费保障。
四是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升人人参与安全共治的社会氛围。目前燃气事故主要集中在燃气使用端,事故起数的下降离不开用气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的宣传科普、教育培训。为此,我们始终把提高全民用气安全意识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累计组织开展线上宣传1000余次,线下发放宣传资料60余万份,同时将安全用气宣传与企业入户安检深度结合,入户一次、安检一次、宣传一次,充分发挥好安检人员监督员、安检员、宣传员作用。
下一步,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委将联合市城市管理委等有关部门,持续深入推进城镇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提升隐患排查整治水平和执法检查力度,压紧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以高质量安全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的高质量发展。
2025年8月6日
工作人员:石毅 联系电话:022-27182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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