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40号建议的办理答复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8-06 16:27


           类    别:A类

           签发领导:戴东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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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光亮代表

您提出关于消除食品新业态监管盲区的建议经研究答复如下

一、相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完善法律法规,压实主体责任

近年来,市市场监管委积极应对互联网市场的快速发展,着力构建完善的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制度体系。以《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为核心支撑,辅以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形成了一套全面且细致的监管制度框架。

2024 5 1 日,《天津市食品安全条例》正式施行,这一法规进一步明确并严格压实了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经营者、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为监管工作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依据。同年 6 月,市市场监管委出台《天津市网络食品交易主体备案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对网络食品经营的相关规定进行细化,促使经营主体切实规范自身经营行为,强化内部治理。

同时,市市场监管委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等部门规章。这些规章的有效执行,及时解决了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下出现的诸多新问题,确保了网络食品交易市场在法律框架内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合规性监管,提升经营者合规水平

市场监管部门始终坚持规范与促进发展并重的原则,多次组织抖音、京东、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召开网络食品交易监管工作会议。在会议中,明确要求平台严格落实资质核验准入、对平台上食品经营行为及信息进行检查等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针对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市场监管部门提出了一系列明确要求。从公示有关资质、提供基本经营信息,到网络平台提供技术支持等方面,都做出了详细规定,确保消费者在网络食品交易中能够充分了解商品信息,做出合理选择。

此外,市场监管部门聚焦网络交易突出问题,严格规范网络直播营销行为。积极组织开展“百家电商平台点亮”行动,引导平台和平台内经营者“亮照、亮证、亮规则”。通过这一行动,促进了平台信息公开、规则透明,有效避免了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切实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在 2024 年“双十一”期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双十一”消费和平台合规指导。该指导意见督促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身份和信息的管理,同时提醒消费者注意交易安全,避免陷入网络消费陷阱。

(三)执法普法相结合,整治违法行为

面对食品新业态的蓬勃发展,市场监管部门持续加强网络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先后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等活动,聚焦生鲜电商、直播带货、餐饮外卖、网络电商等重点环节,全面开展食品安全抽检工作。通过多种举措,严厉查处各类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有力维护了市场秩序。

在执法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坚持执法与普法相结合的原则。针对《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积极组织食品企业召开宣贯会议。在会议上,详细解读公告内容,引导食品企业充分认识优化标签标识的重要性和意义。

通过这些宣贯会议,鼓励食品生产企业积极优化标签标识,不仅提高了企业对法律法规的认知度,也增强了企业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感,从源头上减少了因标签标识问题引发的食品安全隐患,促进了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四)畅通维权渠道,维护消费者权益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不断扩大在线消费纠纷解决单位的范围和数量。通过将更多的网络经营主体纳入在线消费纠纷解决机制,确保社会公众通过平台发起的网络消费投诉举报能够得到依法依规的积极处理。

积极构建社会共治格局,督促平台强化投诉举报处置机制,优化处置流程,加快处置速度。通过搭建监管部门与第三方平台之间的违法行为数据通报等措施,形成政企协同监管的强大合力。

进一步完善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从制度层面保障消费者的售后权利,消除消费者的后顾之忧,增强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中的信心。

同时,聚焦网络监测、社会舆情、投诉举报中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着力推动平台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实现从事后监管向事前预防、事中化解的转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

二、下一步工作

(一)加强综合治理

我们将立足部门职责,严格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针对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等食品新业态进一步加强调查研究,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对食品新业态的监管无死角、无盲区,推动食品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

(二)优化监管措施

密切关注食品新业态的发展动态,及时捕捉行业变化趋势,依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监管重点和方向。针对当前监管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深入剖析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优化举措。同时,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力度,提升监管人员对新监管措施的理解和执行能力,确保监管工作的持续性和适应性,始终紧跟食品新业态的发展步伐。

(三)加大执法整治

聚焦重点领域、重点市场、重点产品,全面加大线上线下一体化执法整治力度。进一步压实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要求其严格履行资质审核、日常巡查等义务。规范平台内的营销活动,确保推荐食品经过严格查验;督促广告活动参与者依法开展食品类互联网广告,杜绝虚假宣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把控质量安全关,保持线上线下同标同质。持续开展生鲜电商、直播带货、网络电商、餐饮外卖等领域的食品安全抽检工作,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调味品等重点品种,网络抽检比例不少于全年任务批次的10%,坚决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全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四)强化便民服务

进一步强化12315平台的便民服务功能,提升群众投诉的便利性。通过多种渠道宣传引导网络经营者积极在线主动化解消费纠纷,建立健全纠纷源头治理机制。加强对投诉数据的分析和运用,及时发现消费热点和潜在问题,为监管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切实提高消费纠纷的解决效率和质量,不断增强消费者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五)强化协同合作

加强与公安、农业农村、工业和信息化、网信、广电等多部门的协作配合,共享信息,协调联动,形成强大的监管合力。强化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的双向衔接,依法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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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刘宝龙         联系电话:84493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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