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 别:A类
签发领导:戴东强
公开属性:公开
王智勇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电商侵害消费者权益进行监管的建议,经会同市商务局研究答复如下:
市场监管部门一直高度重视网络交易监管工作,联合市各相关部门,发挥职能作用,规范网络市场交易秩序,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组织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制发《天津市市场监管系统2024网络市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方案》,以督促平台加强经营者资质审核、严格规范网络营销和集中促销行为、严查网售危害生命健康的重点商品、严厉打击网售侵权假冒伪劣商品行为和依法清理处置网络禁限售商品等任务为重点,组织全市各相关单位和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开展促发展保安全专项行动。专项行动期间,我市督促网络交易平台删除违法商品信息81条,查处相关网络违法案件624件。
二是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指导。为进一步完善平台经济治理体系,促进购物节期间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市场监管部门分别在202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召集京东、淘天、美团、饿了么等头部平台企业、本市平台企业召开行政指导会,对平台企业落实防止餐饮浪费、落实公示义务和相关审核责任等主体责任进行指导,对平台企业合规经营提出了具体要求,有效促进了平台企业规范发展。
三是及时做好消费提示工作。为提醒消费者注意保护好自身合法权益,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发布了“双十一”消费提示和平台合规指导,督促平台企业合规经营,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身份和信息管理,提醒消费者要关注自身交易安全,避免陷入网络消费陷阱。
四是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报送责任。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的要求,组织本市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每年两次报送平台内经营者身份信息。及时对上报信息中的网址、证照、公示信息、自我声明等重点内容进行抽查,依法责令平台对错报漏报的信息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向市场监管总局报送本市平台内经营者信息累计18.1万条。
五是推动出台直播电商团体标准。指导天津市互联网协会出台《直播电商服务规范》团体标准,将电子商务、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法律法规合规要求融入标准内容,促进直播电商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委将继续联合相关监管部门,按照“线上线下一体化”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继续做好电商消费领域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积极促进属地电商平台规范健康发展,鼓励营造良好的网络消费环境。
2025年8月6日
工作人员:李萌 联系电话:893023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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