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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关于印发《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7-09-13 00:00

(已废止)关于印发《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公安分局、邮政监管派出机构,天津海关各有关单位、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各有关分支机构:

为促进我市网络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增强部门间协调配合,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市场监管委          市网信办           市发展改革委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市商务委            市公安局

市通信管理局          市邮政管理局        天津海关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2017913

    (此件主动公开)

(已废止)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建立网络市场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制定本制度。

一、主要职能

在市政府领导下,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工作思路以及促进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政策建议;加强网络市场监管法制建设;加强对网络市场监管的协同、指导和监督;协调解决网络市场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员单位及职责分工

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委、市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公安局、市通信管理局、市邮政管理局、天津海关、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部门组成,市市场监管委为牵头单位。

市市场监管委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见附件)。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联席会议确定。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处室或部门负责同志担任。

(一)市市场监管委

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牵头协调作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解决网络市场监管推进中遇到的突出问题。落实市场监管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规范网络市场秩序。加强互联网广告监测和品牌保护,加大对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查处互联网领域不正当竞争、垄断、网络传销等违法行为。依法规范网络经营主体,督促网络交易平台落实责任、严格自律管理,加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的监管,查处无证经营、缺乏资质的经营者。组织开展电子商务产品执法专项行动。进一步综合运用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网监信息化系统功能,加大网络违法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二)市网信办

涉及网上正面宣传引导、网上有害信息管控、网络安全保障及信息化支撑等相关职能,并根据联席会议具体工作方案积极开展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全面清理相关网络交易平台上的违法违规信息,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三)市发展改革委

对网络市场经营者遵守价格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落实《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规范网络交易价格行为,强化网络交易平台规范价格行为的主体责任,督促平台加强价格内控管理。加强网络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发挥反炒信工作机制作用,组织开展反炒信联合惩戒专项行动,依法对炒信行为责任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进行联合惩戒。

(四)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指导做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

(五)市商务委

指导督促我市网络零售第三方平台经营者制定、修改、实施包括基本规则、责任及风险分担规则、知识产权保护规则、信用评价规则、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信息披露规则、防范和制止违法信息规则等在内的交易规则,并对交易规则备案进行日常管理,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相关平台企业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督办打击网络侵权假冒重大案件,推动跨地区跨部门执法协作。

(六)市公安局

全面加强网络安全监管,深入开展网上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清理网上违法信息。查处打击网络侵犯知识产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网络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利用网络进行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查处打击违法违规的网络催债服务。与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协作配合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在信息共享、线索转递等方面的高效互通。打击和惩处提供非法互联网站接入、通过互联网私设商品购销平台、形成侵权商品流通的QQ群、微信群等网络社区或运用合法网络资源为网络盗版侵权和网络销售侵权产品行为提供便利和掩护的不法网络运营商、销售组织者和商品销售者。开展网上治安乱点专项清理整治,对违法违规问题突出的网络平台进行挂牌整治。对其他部门移送的涉嫌网络犯罪案件,畅通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加大刑事打击力度。

(七)市通信管理局

负责本行政区内网站备案管理工作,加强网站备案、IP地址、域名等基础资源管理,提升网站备案率和备案信息准确率。经专项内容主管部门认定并做出责令停业等相应处罚的网站,配合做好网站关闭及加入黑名单管理工作。

() 市邮政管理局

依法监管我市邮政、快递市场,防范、打击违规收寄禁止寄递物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邮政市场监管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快递企业加强协议客户资格审查。完善快递行业信用管理办法和信用评定指标。强化邮件、快件信息溯源追查,为有关部门核查违法犯罪线索提供支持。

(九)天津海关

组织实施互联网领域进出境知识产权保护,开展对跨境电商进出境中的侵权假冒行为的打击。查处跨境电商领域通过虚假交易、支付、物流数据逃避海关监管违法行为。根据跨境电商特点,研究制定与之相适应的信用管理认证标准。

(十)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在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质检总局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优化跨境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工作,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在进出口环节实施检疫监管和质量安全风险监测。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每年召开1—2次例会,由召集人或者召集人委托的同志主持,必要时可以由召集人临时主持召开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举行联络员会议,全体或者部分成员单位参加。根据工作需要,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专家参与特定事项的专题研究。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抄报市政府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审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能做好本部门涉及网络市场监管的相关工作,主动研究提出网络市场监管的有关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和议定事项。按照各尽其责、协同管网的要求,各成员单位要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及时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加强部门协调,增强网络市场监管合力。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附件

天津市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成员

     

召集人:林立军   市市场监管委主任

员:王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市网信办主任

余惊雷   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邹方斌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副主任

           市商务委副主任

        刘金波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

        苏德芬   市市场监管委副巡视员

崔永刚   市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市邮政管理局副局长

王宏志   天津海关副关长

王彦生   天津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副局长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