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标准〔2022〕8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和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废止强制性地方标准《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DB12/ 3005-2017)。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特此通告。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地方标准废止项目目录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1 | DB12/ 3005-2017 | 建筑类涂料与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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