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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加强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2-09-26 15:00


津市场监管202211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制造业立市战略、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城市和创造运用强市的决策部署,根据《天津市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纲要(2021-2035年)》、《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26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加强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论述为指导,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围绕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和12条重点产业链,以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为重点服务对象,从保护企业创新创造成果、提高企业自身保护商业秘密能力出发,协同发挥企业、行业主管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等各方优势,在制度建设方面有所创新,在保护机制方面形成合力,在保护能力方面全面提升,建成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和示范企业,推动构建七个一天津特色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长效机制,为企业创新赋能,为企业发展壮大、实现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走访调研找准问题症结。采取问卷调查、听取汇报、座谈交流等形式,了解该行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摸清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内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的商业秘密数、专利数、保密协议签约率、竞业限制协议签约率、保护制度建立率等基本情况,分析研究商业秘密保护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了解企业对进一步加强商业秘密保护所提出的要求。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评估商业秘密保护风险,形成一份调研报告,分析行业商业秘密保护的现状,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探索研究商业秘密保护的长效机制。

(二)广泛宣传培训提升保护意识。以营造全社会重视保护商业秘密的良好氛围为出发点,广泛利用各种工作平台、渠道以及各类媒体,采用丰富多彩、生动活泼的形式,对执法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广泛深入地开展商业秘密知识宣传,普及商业秘密保护知识,凝聚社会共识,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商业秘密、尊崇商业道德的良好氛围。针对不同行业商业秘密保护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对症下药,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开展一系列座谈培训、学习交流、案例分析等活动,对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内企业,特别是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进行一次普及性的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培训,提升企业的认知水平和员工护密维权意识,帮助企业培养一批在商业秘密保护方面业务精专的管理人员。

(三)培育示范企业增强保护能力。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内企业重点纳入各区商业秘密保护联系单位指导企业强化商业秘密保护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商业秘密风险排查、分析评估,健全完善保密措施,提升企业自我保护能力。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等主管部门对接联系,协商确定重点企业,开展重点辅导,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自身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自身合规体系,指导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方面做到机构、人员、场所、制度和保护措施五落实,人防、技防、物防三到位,培育、打造一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

(四)建设保护基地完善服务保障。按照《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对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津市场监管竞〔20216号)七个一建设要求,在天津滨海高新区中国信创谷、天津港保税区北方声谷、西青车联网(智能网联汽车)、北辰京津医药谷、静海中日(天津)健康产业发展合作示范区、宝坻动力电池、蓟州磁性新材料、河西数字经济、南开智慧医疗等我市“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企业聚集园区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积极响应商业秘密保护广泛需求,依托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各类园区,建立广覆盖、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提供商业秘密保护专业咨询服务,受理侵权投诉材料。开展常态化的政策法规宣讲解读。稳步推进商业秘密示范基地的培育工作,加快建设组织机构完整、人员配备专业、基础保障得力、制度建设完善、典型示范突出的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

(五)提升执法能力加大办案力度。抓好商业秘密保护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培训和人才培养,遴选一线执法办案骨干,组织开展线上线下培训、案例研讨、宣讲交流,不断提升执法办案人员能力水平,提高执法人员对商业秘密法律法规的认识水平,提高在高科技环境下处理商业秘密案件的能力,加快构建现代化、高素质的商业秘密保护执法办案人才队伍。加大商业秘密保护的执法经费投入,有效提升执法装备科技含量,破解执法难、举证难、维权难等执法办案难点问题。加强对全市侵犯商业秘密案件查办的专业指导,探索执法办案标准化流程,组织编制办案指南,统一规范案件查办文书证据和后续处置要求,提高执法准确性和办案效率。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行政保护快速便捷的优势,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健全政企对接互动制度,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拓展案源信息,切实做到有诉必接、有案必查,集中力量查办一批有社会影响力、示范意义突出的商业秘密维权大要案件。及时公布典型案例,形成威慑力,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

(六)加强部门联动形成保护合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联动,健全案件移交、执法联动、信息通报制度等商业秘密保护协作机制做好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12条重点产业链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强与各行业协会的协作,开展行业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制定商业秘密保护自律公约。加强第三方服务供给,结合市场发育程度,广泛动员充分利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培育第三方机构,提供高质量服务,形成社会化服务网络。鼓励第三方机构进一步充实职能,扩大专业覆盖面,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鉴定、风险管控等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刑事保护、民事保护、行业保护以及第三方服务的优势,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大保护格局。

(七)强化跨域保护支持企业维权。紧扣京津冀一体化的战略布局,不断完善线索移送、执法协助、执法联动等协作机制,推动京津冀三地在商业秘密保护领域形成合力。在市场监管总局的指导协调下,加强与兄弟省市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助,支持、帮助我市企业在外省市依法维权。适应开放经济发展趋势,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和走出去”“引进来、技术合作和跨地区发展投资需要,提高商业秘密保护国际化水平。结合企业走出去实践需要,加强涉外案件的快速响应、跟踪分析和风险预警工作,支持企业海外维权,逐步建立涉外商业秘密保护援助体系。适应高水平制度型开放的要求,加强对外交流合作,宣传我市商业秘密保护良好实践,提升我市尊重商业秘密保护,尊重产权保护的营商形象。

(八)推动创新试点健全制度规则。全国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地区天津滨海高新区,全市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地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南开区、红桥区、北辰区、宝坻区、静海区,要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全国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地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国市监竞争发〔202265)、《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公布商业秘密创新试点地区(第一批)名单的通知》(津市场监管竞〔20227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敢于创新、善于创新,敢于尝试、勇于实践,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的新机制新方法。其他区要针对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建立完善依法依规保护的规则体系,夯实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基础。各区局应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趋势和特点,开展调查研究,形成符合本地发展需要的保护制度规则。加强对重点产业、特色产业,特别是“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的保护。加强对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的保护。在各区县实践基础上,形成具有天津特色的保护商业秘密规则体系,探索制定天津市商业秘密保护地方标准,为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供更多的天津经验、天津做法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在反不正当竞争部门联席会议机制下,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进一步加强与工业和信息化等部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沟通协调,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协助机制,加强对“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12条重点产业链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指导,形成行政执法与部门保护的合力。

(二)加强政策支持。积极与市场监管总局沟通联系,争取总局对我市商业秘密创新试点的专项资金支持。加强与市、区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经费支持,推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提档升级。适时组织主流媒体加强对天津市商业秘密保护示范基地(企业)的宣传与推介,充分展示园区、企业创新实力和形象。

(三)强化智库支撑。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作用,为企业提供高端培训、决策咨询、政策制定、战略实施、重大事件和涉外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结合商业秘密保护实践,加强前沿性、前瞻性、创新性问题理论研究,加强国际趋势和经验的跟踪研究,加强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针对经济发展和科技变革带来的新要求新挑战,积极响应商业秘密保护广泛需求,建立广覆盖、全流程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体系。

四、有关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以智能科技产业为引领,着力壮大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等新兴产业,巩固提升装备制造、汽车、石油化工、航空航天等优势产业,加快构建“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集中攻坚信创、高端装备、集成电路、车联网、新能源、航空航天、新材料、汽车及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绿色石化、轻纺等12条重点产业链,是我市大力实施制造业立市战略部署。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1+3+4”现代工业产业体系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保护企业核心竞争力、推动创新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市市场监管委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统筹和指导,各区局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结合区域实际创造性落实商业秘密保护各项工作任务。

(二)全面抓好落实。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中的牵头作用,在各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协调联动,主动做好与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等12条重点产业链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合作,加大人、财、物的投入,确保各项资源有效供给。各区局要根据本地区实际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和工作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制定计划,明确目标。要将服务企业发展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重要导向,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打造成服务企业的民心工程,主动对接,统筹培育,帮忙不添乱,多方面为企业提供有效有力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全力做好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建设和示范企业培育工作。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监管执法,提升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水平,持续推进商业秘密保护体系建设。市市场监管委将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考核和督导,对全市有指导意义的经验做法予以通报推广,对工作推进不力的进行通报督促。

(三)积极探索创新。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等主管部门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动,结合辖区和行业实际,积极探索商业秘密保护的新机制新方法。针对我市经济和产业发展特点和商业秘密保护中的薄弱环节和制度短板,创新监管理念,完善保护思路,着力提升制度供给,着力激发基层首创精神,在已有工作的基础上,探索出更多更有效的保护模式和实践经验。

  

  

  

20229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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