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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 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3-04-23 15:51

各有关单位:

根据我委下达的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完成了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现对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3525日前将《意见反馈表》反馈至天津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崔金鹏;

联系电话(传真)022-8767154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1.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表

3.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4.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意见反馈表

    2023423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