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标准〔2023〕36号
各有关单位:
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现联合发布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12/ 1288-2023),现予以通告。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及实施日期见附件。
附件: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市市场监管委 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12月2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天津市地方标准发布目录
序号 |
标准编号 |
标准名称 |
实施日期 |
1 |
DB12/ 1288-2023 |
海水养殖尾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2024年9月1日 |
注:地方标准文本可在市市场监管委网站(http://www.tjaic.gov.cn)查阅。
查阅路径:在线服务→综合查询→天津市地方标准
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邮箱:hbzfjd@tj.gov.cn
附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