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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委关于印发支持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政策清单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03-08 17:00

津市场监管政务20244

各区市场监管局:

    现将《市市场监管委支持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政策清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438

(此件主动公开)


市市场监管委支持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

建设工程政策清单

为落实《城市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助力我市申报社区嵌入式服务设施项目建设试点城市,依据我委职责,现提出如下支持政策。

一、允许一照多址支持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许可的经营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申报多址信息备案,免于分支机构登记。

    二、高效办成一件事企业设立时同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许可”“设置大型户外广告及在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等事项,实现企业开办准入又准营。

三、优化审批服务。餐饮服务经营者和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取得餐饮服务类经营项目的,销售散装食品和预包装食品,不需要在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标注食品销售类经营项目(散装熟食销售除外)。

四、简化核验手续。在特殊食品生产许可工作中,通过天津市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免于申请人提供,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申请人减轻负担。

五、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对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养老托育、社区助餐等经营者,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切实保障用餐群体饮食安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