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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管委 发布日期:2024-04-23 14:17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和《国务院关于印发〈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推动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与深度治理,保障环境空气质量的持续改善,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修订了天津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525日前反馈市生态环境局,逾期未反馈,视为无意见。


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法规处;联系人:黄荣霞

联系电话:022-87671549;传真:022-87671569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标准化处;联系人:何梅;

联系电话:022-27182063


附件:1.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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