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质发〔2024〕10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推进质量强市建设,全面落实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工作部署,持续深入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工程”,现就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新建一批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按照市市场监管委《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工作部署,相关区局和单位紧密结合辖区产业特色,持续调研谋划、统筹择优培育、制定建设方案,新建4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一)南开区市场监管局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二)河东区建筑节能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
(三)静海区食品行业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站
(四)宝坻区食品相关产品“一站式”综合服务站
二、重点工作
目前我市已有28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机构,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不断完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体系。要充分挖掘区域特色优势和资源禀赋,围绕重点产业链、核心产业和龙头企业,综合运用要素资源,进一步加强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持续扩大服务领域和覆盖面,不断提升集成服务支撑能力。
(二)切实提升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效能。要聚焦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共性需求,充分释放质量基础设施效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要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质量服务需求,提供更为便捷、高效、优质和接地气的服务,激发发展活力,促进质量提升。
(三)持续优化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模式。要认真学习借鉴全国和本市相关典型案例和成功经验,不断优化“一站式”服务模式和服务流程,力争在探索实践的基础上形成更多、更具普遍性、更有针对性的天津特色做法,推动“一站式”服务工作流程规范化、创新做法制度化、成熟经验机制化,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大支持力度,促进区域质量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
(二)强化跟踪考核。委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将加强指导服务和跟踪问效。在对各区政府的质量工作考核中,继续将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纳入考核指标。
(三)动态总结推动。请各区局于10月15日前报送工作推进情况总结、典型案例和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后续新建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请及时报送建设方案。
附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情况汇总表
2024年6月27日
(联系人:杨 眉;联系电话:1592201000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开展情况汇总表
序号 |
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 服务试点(平台)名称 |
本年度投入经费(万元) |
服务企业(含个体工商户)数量(家) |
减免费用金额(万元) |
解决技术难题(个) |
为企业(含个体工商户)节约费用(万元) |
带动就业 (人次)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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