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认〔2024〕7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审查中心,各机动车检验机构:
为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管,规范机动车检验市场秩序,坚决整治机动车检验市场乱象,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市监检测发〔2024〕53号)的要求,市市场监管委决定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检查
(一)着力规范机动车检验机构收费行为。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严格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新能源汽车检测收费的公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不得就未真实提供的服务收取费用,不得将“尾气检测费”打包进纯电动汽车检测费一并收取。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依法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机动车检验市场价格秩序。专项整治期间发现垄断线索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二)强化机动车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监管。2024年市级机动车检验机构监督抽查计划检查30家,其中,会同公安、生态环境等部门联合检查10家,自行组织检查20家。对检查发现机构涉嫌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移送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做进一步调查处理。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计划,对获得本市资质认定的机动车检验机构实施重点监管,监督抽查比例为100%。要积极联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共同开展,有条件的区局可以邀请技术专家参与辅助检查,提高问题发现率。市场监管部门重点关注检验机构资质认定条件和技术能力持续保持情况,配合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重点通过技术手段查处机构违规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问题。
(三)加强机动车检验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各区市场监管局应重点查处机动车检验机构在用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不能提供检定周期内检定证书、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不能提供检定周期内检定或校准证书的行为。
二、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要联合相关主管部门严厉打击不执行国家标准检验、篡改检验数据、出具虚假检验报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交由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处罚后, 严格依法撤销检验资质,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涉嫌构成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犯罪的, 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推动提升检验服务规范化水平
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对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规范的通知》(津市场监管认〔2023〕14号)要求,依职责开展车检服务规范落实情况调查,填写调查表,落实优化车检服务举措。各区市场监管局要结合联合检查,积极会同区公安交管、区生态环境、区交通运输部门,督促机动车检验机构完善检验服务场所,提升检验服务能力,优化检验服务流程,改进检验服务设施,提升检验服务规范化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协同监管机制。各区市场监管局要坚持系统观念、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推行系统内联合,部门间联动,联合研究建立互补共治、信息传递、部门联动的检验检测市场监管执法协调机制,切实减少对机构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必要干扰。
(二)发挥信用监管在防范化解风险方面重要作用。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要求,将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归集于经营主体名下,及时向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共享信用信息,形成对违法失信行为的有效制约。
(三)及时公开违法案件信息。总结形成一批检验检测违法违规典型案例, 提高监管影响力和震慑力。对社会影响较大的违法案件, 或涉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案件,应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委报告。
(四)按时报送有关情况。请各区市场监管局分别于2024年9月10日和11月30日前将专项整治总结、检查信息汇总表、落实车检服务规范调查情况汇总表 (详见附件) 及典型案例报委认检监督处。
附件:1.2024 年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
2.2024年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车检服务规范情况调查汇总表
2024年8月5日
(联系人:认检监督处 仝占仓,27182096)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2024 年机动车检验专项整治行动信息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检验检测机构名称 |
CMA/CNAS证书编号 |
发证机关 |
专项检查情况(发的问题、立案情况、信用监管等) |
检验违法违规受到处理/处罚情况 |
价格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 ||||||
责令改正 |
罚款金额(元) |
撤(吊)销证书 |
没收金额(元) |
移送公安机关 |
退还(元) |
没收(元) |
罚款金额(元) | |||||
附件2
2024年机动车检验机构落实车检服务规范情况调查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
机构名称 |
不符合项序号及内容 |
不符合项数 |
备注 |
1 |
**机构 |
(一)停车位低于20个; (六)授权签字人仅1人。 |
2 |
|
注:本表仅调查辖区内机动车检验机构完成涉及市场监管分工的条款,不符合项序号对照《机动车检验机构服务规范》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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