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认〔2024〕15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各有关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
为进一步规范认证市场秩序,提升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4年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4〕116号)要求,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了2024年天津市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依托全国统一的“认证行政监管系统”,由市场监管总局统一抽取被检查对象,市市场监管委统筹协调安排,由获证组织所在区市场监管局采用获证组织现场查验、档案检查、从业人员询问等方式进行。重点检查买证卖证,虚假认证,超范围认证,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未对认证结果实施有效跟踪调查等行为。重点关注认证风险高和社会关注度高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测量管理体系认证等领域。
此次专项检查,共抽取位于我市的293个获证组织,覆盖全市16个区,涉及75家国内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293张,其中主要包括: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11张,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4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45张,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5张,测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3张、其他各类认证证书55张。
本次专项检查共发现认证机构及获证组织存在的各类问题166个,涉及47家认证机构和100家获证组织,问题发现率分别为62.7%、34.1%。其中检查评分80分以下的共40家获证组织,占全部检查数量的13.7%。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本次检查中,北辰、武清、河西、津南等区市场监管局积极开展检查,能够深入准确地发现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有效地维护了我市认证市场秩序,工作成效突出。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分认证机构违法违规开展认证活动。主要表现在:涉嫌虚假认证;认证机构在审核中未发现获证组织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认证证书注册地址不一致;审核报告与质量手册内容、获证组织实际情况不一致等情况;认证机构未发现获证组织内审计划时间与实际开展时间不一致;不符合项未完成整改;首末次会议签到表被审核方未签字或未手签;认证机构未在认证合同上加盖公章等问题。
2.部分获证组织能力保持不足。主要表现在:部分员工甚至管理者对质量手册等不熟悉,部分管理制度未有效落实;内审和管理评审不完善,签到表空白无签字;计划、报告等材料均为机打签名;内审记录与内审不符合项报告不一致、部分不符合项未整改;质量管理手册有变化未及时进行修订;培训记录不全、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记录不全等问题。
3.部分获证组织无法现场查验。由于停工停产或异地搬迁等原因,执法人员未能进一步核实认证活动的有效性。针对上述情况,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督促认证机构对相关获证组织的认证证书进行了暂停或撤销处理。
(二)相关问题的处理结果
1.立案处罚。星标华元(江苏)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因涉嫌减少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被责令整改并处罚款5万元。华标联合(成都)认证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因涉嫌虚假认证被立案调查;中品检测认证中心(广州)有限公司因涉嫌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分别被武清区、津南区立案调查;艾克斯认证有限公司因涉嫌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被立案调查;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因涉嫌遗漏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被立案调查;华赛天成管理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因审核签到打卡照片拍摄时间早于审核实际时间,相关问题正在调查取证中。
2.限期整改。北京鸿海众合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神州(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南德认证检测(中国)有限公司、上海法检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鑫锐认证有限公司、天津新标准检验认证有限公司、中泰联合认证有限公司、中天(天津)认证服务有限公司等部分认证机构因认证活动中存在不规范的行为,相关区市场监管局已要求认证机构限期整改。
3.明确监管要求。一是针对认证机构在审核中未发现获证组织实际经营地址与营业执照、认证证书注册地址不一致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由认证机构督促相关企业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申报多址信息。同时对各认证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在我市开展相关认证活动均应依据上述规定执行。二是针对获证企业内审、管理评审、生产及培训记录等材料为机器打印,无手写签字的问题,要求认证机构督促企业限期对相关材料进行补正完善。同时对各认证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在我市开展相关认证活动均应严格依法依规进行,严禁走过场,提高认证有效性。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检查结果,扎实开展问题整改。各认证机构、获证组织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引以为戒、杜绝类似问题重复发生。相关认证机构要全面分析查找原因,对照认证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逐条逐项进行查漏补缺,自查自纠。同时要协助获证组织查找生产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二)依法依规开展认证,确保认证真实有效。各认证机构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则的要求,完整、客观、公正地开展第三方认证;不得超出批准范围从事认证活动;不得在认证活动中随意增加、减少或者遗漏程序要求;及时对认证的产品、服务、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跟踪调查,发现不能持续符合认证要求,应及时暂停其使用或者撤销认证证书并予公布。
(三)加大认证监管力度,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各区市场监管局要严格履行认证监管职能,加快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的办理进度,及时跟踪相关认证机构和获证企业的问题整改清零情况,做到问题清单整改不完不放过;要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减少多头多层重复执法;对检查发现问题、投诉举报较多的,要加大认证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严查认证违法行为,规范认证市场秩序,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做出市场监管贡献。
附件:2024年天津市认证从业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
查问题汇总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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