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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申报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获得生产许可事项的通告
来源: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5-01-02 16:00

津市场监管特食20251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和市场监管委五大工程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聚焦经营主体关切,支持鼓励有意愿企业开展保健食品生产研发,进一步培育产业增量、提升产品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按照严格依法、风险可控、改革创新、利企惠企的基本思路,为本市非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解决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人资质的问题,拟对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两件事项实行联动办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申请人为取得营业执照的合法主体,具备保健食品生产条件,且申请的拟备案品种属于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范畴,适用本通告。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2022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等。

三、办理流程

申请人以保健食品拟备案品种先取得载明相关信息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并通过备案方式获得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帐号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再按照变更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方式补全许可证载明事项。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联动办理流程(见附件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联动办理流程图(见附件2)。

四、其他

(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事项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事项采用全程网办模式,办理机构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申请人需严格按照《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和《保健食品备案工作指南(试行)》的规定,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三)本通告由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联动办理

        流程

      2.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联动办理

        流程图

                             202512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和国产保健食品备案

联动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请:申请人登录天津网上办事大厅-食品生产许可-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许可新办事项(已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普通食品生产企业按变更事项申请),提交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请材料,其中保健食品注册证明文件或备案证明需提交拟备案品种申请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说明,产品明细填写拟备案品种

(二)受理: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相关材料。

(三)许可审查、审批: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生产许可开展技术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及行政审批,对通过生产许可审查的申请人,作出准予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的决定,制发载有保健食品类别的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中载明拟备案品种信息。申请人试制的拟备案品种不得作为保健食品销售。

(四)获取备案账号:申请人获得载明拟备案品种信息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后,登录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s://xbjspba.gsxt.gov.cn/record_pt/index.jsp,提交国产保健食品备案账号申请资料,获取备案系统登录账号。

(五)申请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申请人登录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国产保健食品备案材料。经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查符合要求后,发放《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

(六)申请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人获得《国产保健食品备案凭证》后,向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保健食品生产许可变更申请。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受理、技术审查(包括书面审查和现场核查)及行政审批,对通过生产许可变更审查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变更的决定,颁发变更后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在其《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载明已备案保健食品品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