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场监管特〔2025〕1号
各区市场监管局,执法总队、市特检院,各特种设备综合检验机构,各有关单位:
现将《2025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5年2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5年天津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25年,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部署要求,紧密围绕市场监管领域“五大工程”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重点难点问题,拧紧压实各方责任,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治理,防范遏制特种设备安全事故,以高水平安全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党建引领,服务保障发展大局
(一)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通过深化理论武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能力,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谋划推进工作;扎实开展主题党日、专题学习等活动,增强党员干部的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加强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协调联动,用扎实的业务成效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保障重大活动和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增强党建引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体责任和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责任,周密做好夏季达沃斯论坛暨第十六届新领军者年会等重大专项活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以两节两会、五一端午、暑期汛期和中秋国庆为重点,强化公众聚集场所特种设备安全检查,确保重点时段安全形势稳定。
(三)推动老旧设备淘汰更新。落实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决策部署,依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持续推进住宅老旧电梯和化工老旧装置相关特种设备更新改造。按部署推进淘汰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燃气气瓶。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保安全惠民生
(四)深入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开展维保质量抽查,试点电子维保,严厉打击维护保养、自行检测违法违规行为。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使用安全治理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使用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开展客运架空索道风险隐患排查治理行动,提升客运架空索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和水平。开展锅炉安全提升行动,严厉打击违法生产使用小型锅炉行为,提升锅炉使用安全管理水平。持续开展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督促化工企业持续排查治理特种设备安全隐患,确保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进一步推进《特种设备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准则》在企业自查、技术检验、行政执法中的应用,加强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汇总分析,推进重大隐患动态清零。
(五)持续落实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十五条硬措施”。巩固提升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安全整治工作成果,持续保持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监管力度,引导液化石油气瓶充装单位加强企业自律,落实“十五条硬措施”和《工作指南》,加强与城市管理、交通运输部门的沟通协作,发挥三证联合监管机制作用,形成监管合力。
(六)持续推进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加大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力度,推动管道权属单位按要求完成法定检验工作,全力配合城镇燃气主管部门打好燃气压力管道更新改造攻坚战。
三、强化监管链条,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七)强化生产源头管理。聚焦提升特种设备安装质量和监督检验质量,加强电站锅炉等重点设备生产环节现场检查,严厉查处无证作业、不按安全技术规范生产的违法行为,加强检验、评审环节发现问题线索的报告和追溯,压实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安全主体责任,把好特种设备安全准入关口。
(八)强化使用安全管理。压紧压实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日管控”工作要求,强化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安全总监、安全员监督抽考,提高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专业水平,强化一线岗位责任落实。结合市场监管总局试点要求,研究推行安全代表制度,调动一线员工积极性和主动性。
(九)强化行政许可监管。严格落实行政许可鉴定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细化评审管理要求。加强证后监督检查,加大对获证单位监督检查力度,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合理确定重点检查对象,提高证后监督检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十)强化作业人员考试机构监管。加快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规范性文件修订工作;加强发证数据监测分析,强化对考试机构检查的针对性;落实发证机关派员开展考试现场监督抽查制度,严厉查处考试机构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推动各区落实加强特种设备分级分类监管的指导意见。充分发挥“三书一函”制度作用,加强对各区市场监管部门及企业的督促提醒。按照质量考核的统一部署,做好特种设备重点工作的考核,强化结果运用,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
四、推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工作基础
(十二)加强科技研究。以特种设备安全工作亟需、代表前沿水平、推动特种设备高质量发展的技术为重点,支持鼓励市特检院等技术机构加强特种设备数字孪生共性技术、全生命周期安全评估、智慧监管、运行保障以及新兴材料检验检测技术等方面的课题研究。
(十三)提升智慧监管能力。持续优化特种设备动态信息监管系统功能,充分挖掘数据要素价值,开展数据分析,助力精准监管;根据总局智慧监管的总体要求,完善数据接口,做好相关数据的共享工作,配合总局建成全国统一的“单位库、人员库、设备库”。
(十四)提升应急处置能力。深入落实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严格上报主体责任与时限。研究推动特种设备应急演练实训能力建设,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加强常态化舆情监测,提升舆情监测、处置、引导能力。加强台风、洪涝、地震等自然灾害情况下特种设备安全防范,严防极端恶劣天气引发特种设备安全事故。
(十五)强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执行作业人员证书考核申请相关规定,积极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服务;落实总局“逢查必核”“凡聘必核”工作要求,严厉打击涉假证书。
(十六)加强安全监察队伍建设。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培训,组织做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人员考核,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提升安全监察人员履职能力。推进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岗位专业化、职业化,对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领域埋头苦干、敬业奉献的人员,在职务职级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优先考虑。
(十七)规范提升检验工作质量。做好公益类单位的乙类检验机构资质核准,为检验机构强化支撑保障作用树立鲜明导向,强化检验机构对安全监察工作的支撑保障作用。结合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监督检查评价制度的建立,适时开展监督检查评价工作,进一步提升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管理水平和检验质量。
五、强化行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十八)持续加强行风建设。认真落实委党组关于市场监管系统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巩固提升”年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推动行风建设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坚决惩治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侵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行为,树立市场监管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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